|  信息无障碍

包干还能报车费 ?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5-17 10:21

画说违纪.jpg

图片

  2012年至2018年期间,嘉善县西塘镇翠南村原党总支书记黄铜根在本人已领取交通差旅费的情况下,带头长期租用社会车辆用于村里办事,违规报销车费18476元。同时,黄铜根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对该村其他村干部租用社会车辆放任自流,无相关审批手续,共计违规报销车费42135元。2019年7月因违反廉洁纪律,黄铜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图片

1.jpg

  2012年,西塘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管理费用监管的制度》,对村干部交通差旅费发放作出明确规定:村干部交通差旅费用列支采用“定额包干”方法,同时严禁村干部“私车公报”,村干部自购车辆发生的各类费用一律不得在村报账列支。

2.jpg

  黄铜根在2012年至2018年担任西塘镇翠南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已按规定领取交通差旅费。

3.jpg

  但同时黄铜根多次带头使用社会车辆办事(共计叫车168次,金额18476元),并将车费列入村集体账目,一边拿着镇里的交通差旅费,一边违规报销着租车费用,心里的小算盘打得飞快。

4.jpg

  再精明的“小九九”,也逃不出上级巡察的法眼。2019年1月,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在巡察中发现黄铜根违纪问题线索,4月25日,西塘镇纪委对黄铜根立案审查。4月28日,黄铜根主动退缴违纪所得款项。2019年7月15日,西塘镇纪委给予黄铜根党内警告处分。

图片

  违纪者反省

  黄铜根:“纪法规矩意识的薄弱和思想上的不重视,让我犯下了错误。我没有当好领头雁,带头违纪,更是不应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敬畏纪律、敬畏规矩。”

  执纪者说

  黄铜根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党员意识和纪法意识淡薄,打着“如意算盘”,违规报销交通费,最终受到党纪处分。农村党组织书记要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自我要求,发挥好“头雁效应”,真正做一名让组织认可、让群众满意的基层好干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