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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情签字,6家 “危房改建户”蒙混过关!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8 22:00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港湾社区副主任汪国建,在危旧房改造审核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5月,汪国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袁牧集镇96户农户的住房因年久失修,被认定为危旧房。为严防违法建筑产生,根据相关规定,村民如需维修翻新,首先要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报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



  由于老旧住房翻新能够带来不少好处,不少农户都希望能够列入维修改造计划。更有村民偷偷动起了“歪脑筋”,虽然没有列入该批次危旧房维修改造名单,却也借故领取并填报了危房《维修申请表》,企图能够蒙混过关。



  时任长安镇(高新区)港湾社区副主任汪国建,主要负责危房维修管理工作。当时,汪国建发现手中的《维修申请表》中有6户农户并不在之前认定的96户名单中。然而,碍于同一村上“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情面,汪国建仍然在《维修申请表》审核一栏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仅如此,在核准某一农户申请表中有关建筑层高时,汪国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实测,仅凭经验作了简单估算,并随手填写了一个数据,从而导致该农户的房屋在维修翻新时,其层高超过了原建筑层高,这在周围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19年5月,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纪委给予汪国建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由于自己责任心不够,纪律意识淡薄,在危旧房改造审核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导致了工作严重失误,在群众中造成了负面影响。对此,我一定深刻反省,在今后工作中做到严格遵章守规,严谨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

  执纪者说

  汪国建作为一名社区党员干部,在危旧房改造审核工作中,因个人疏忽大意,出现严重过失,这一行为属于不正确履职,违反了工作纪律。类似汪国建这样的村(社区)党员干部,虽然职务不高,但因其所处岗位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从事的工作也是跟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旦工作上出现失误,难免会损害群众利益,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今后都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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