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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多报三人,换来一次处分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13 14:00

  2017年3月,担任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副局长兼人才科技服务中心主任的王耀明,在机关食堂超标准接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2月,王耀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耀明主要负责招财引资工作,2017年3月10日下午,他接待了新落户的嘉兴某半导体有限公司,帮助协调有关事宜。

  “徐总,朱总,你们看时间比较晚了,在我们食堂吃个便餐吧。”当天晚上,在王耀明提议下,公司一行4人随同他一起到开发区食堂二楼包厢用餐。


  在接待中,王耀明通知食堂按8人的用餐标准进行准备,超出实际用餐人数进行接待,并在用餐期间饮酒,合计费用1116元。


  2019年下半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在平湖巡视期间发现这一问题线索,移交至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后该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交办至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办理。2020年1月22日,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王耀明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同日,王耀明向开发区财政办退交超标部分餐费和饮酒费用,共计816元。



  “都怪我自己纪律意识不强,当时就想着多报3个人,菜可以多几个。”王耀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2020年2月6日,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王耀明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我的行为违反了公务接待规定,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此,我甚为后悔并作出深刻检讨,已向单位缴纳超标接待费用。今后,我一定加强纪律学习,遵守各项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执纪者说

  公务接待有不可逾越的“红线”。王耀明的行为,也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红线底线意识不牢。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有清晰的认识,切莫心存侥幸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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