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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开绿灯”的违建,这次遇到“红灯”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1-26 17:24

“小区的违建问题,我们投诉了几十次,已经一年多时间了,为啥就是解决不了?”前不久,江苏省金湖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政府职能部门对某新建小区违建监管不到位、工作不作为问题。随即,金湖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赴该小区实地调查。

  经查,2017年6月,该新建小区开发商在未经验收合格、未取得交付使用备案情况下,违规提前向购房人交付新房。部分业主入住后,违章搭建阳光房,影响周边业主采光,引发不满,周边业主先后54次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面对政府热线的交办单,负责住宅小区管理的县综管办,未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切实强化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和违建拆除工作,导致违建未拆反增。

  这些问题的出现难道仅是因为县综管办一家的不作为?在群众“络绎不绝”的举报以及不断“壮大”的违建中,该新建小区竟顺利通过了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科、县城管局执法大队的规划竣工验收,以及县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的交付使用备案。按照相关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在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没有违章建筑等前提下方可通过验收、备案。是监管部门不知情,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带着这样的疑问,调查组深入展开调查。

  “因为第一次没有发现违建问题,我们就没有再去现场复测。”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科工作人员这样解释。2017年6月27日,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科工作人员会同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该新建小区进行规划竣工验收,未发现违建问题,但因其他问题未予以验收合格签字。2017年8月22日,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科在没有现场核查的情况下验收通过。其间,政府热线平台先后3次向规划科交办群众违建投诉工单。“那是综管办的事,跟我们没关系”。

  如出一辙的是,2017年8月22日,县城管局接到该小区2号楼存在违建的投诉工单时,该局执法大队回复:不在受理范围,请转综管办处理。而当时2号楼并未通过验收,面对业主的投诉,县城管局甚至没去现场看一眼。就这样,该新建小区在众多“违建”投诉声中通过了验收。

  关于违规提前交付问题,县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的工作人员也在搪塞:“没人反映,谁知道这事呢?那么多楼盘,难道我们一个个去看?”然而调查得知,早在2017年8月已有业主向开发管理科当面投诉该小区违建问题,并提出违建问题未解决前不得向开发商交付备案。对此,开发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又辩称“当时没有在意”。这样,新建小区又取得了交付使用备案。

  “只要有一家能动真碰硬进行制止,就能把违建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就不会出现群众投诉54次却无人解决的情况。说到底,就是没把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调查人员如是表示。

  今年8月,金湖县综管办、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及县住建局城乡规划科、开发科等10名相关责任人因工作失职,相继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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