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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27年,他选择投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9-05-29 16:21

2月21日上午,一名特殊的来访人走进贵州省清镇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两名早已等候多时的纪检监察干部迎了过去,“主动投案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这名特殊的来访人是潜逃了近27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陈煜昆。

1992年,清镇市粮食局会计陈煜昆利用单位出纳被抽调外出自己临时顶岗的机会,将粮食局下属结算中心、粮店等交来的钱截留下来。同年8月,陈煜昆携带6万余元公款潜逃。清镇市人民检察院随即以涉嫌贪污罪对陈煜昆立案侦查。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追逃小组,先后到广东、海南等地实施抓捕,但一直未将其抓获。

2018年1月,清镇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全面清理研判检察机关移交线索。针对陈煜昆潜逃时间长,缺乏标准照、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网上追逃难度大等因素,市纪委监委重新部署了陈煜昆的追逃工作,决定在做好其家属思想工作上寻找突破口。清镇市纪委监委干部多次与陈煜昆家属沟通,宣传国家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的政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希望家属打消担忧顾虑,积极敦促陈煜昆投案自首。

同时,清镇市纪委监委大力开展案件查办宣传报道工作,将市监委成立后查办的首起职务犯罪、首起指定管辖等一例例案件,通过网站、电视台、报纸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以此强力震慑类似陈煜昆等潜逃在外,心存侥幸、观望犹豫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在震慑和感召下,陈煜昆终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2019年2月初,陈煜昆通过其家属向清镇市纪委监委表达了投案自首的愿望;2月21日,陈煜昆在家人的陪同下如约前来投案自首。

陈煜昆到案后,清镇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综合考虑陈煜昆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案情不复杂、没有其他同案人等因素,决定尝试采取不予留置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调查。清镇市纪委监委人性化、规范化的工作作风,让陈煜昆深受感动。他不仅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主动向调查组提交了自己在浙江温州的躲藏地点和证明人联系方式,积极配合调查。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发现当年案件卷宗中收集的证据,在全面性、完整性、证明力上和现在的证据标准都有相当大的差距,调查组必须重新调查取证。但是,陈煜昆携款潜逃20多年间,清镇市粮食局先后并入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许多原始凭证不知所踪,证人大多已经过世或年迈,调查取证一度陷入困境。

“陈煜昆潜逃27年后选择投案自首,这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我们要对当事人负责,要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和希望,再难也要尽快把案件事实调查清楚。”清镇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的表态坚定了调查组克服困难的决心。

调查组迅速赶到温州等地,向6家单位了解情况,走访核实17人次,固定陈煜昆逃避抓捕的证据。另一方面,调查组辗转查到原粮食局1992年会计凭证的存放地点,在100余袋的会计资料中,花了两周时间清理查找到涉案凭证。与此同时,通过证人找证人的方式,找到10余名知情人员作证,最终查清了陈煜昆贪污公款6万余元的事实。

目前,陈煜昆已退还全部赃款,案件已调查结束并进入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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