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第二期

清廉医院丨不一样的“查房”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4 18:00

  2020年6月23日,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梁慧军带领该院廉政查房小组成员对乳腺科开展了廉政查房,对该科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行医、设备药品耗材的使用、群众满意度等情况逐项分析点评,进行全面的“体检”和“会诊”。


  “廉政查房”是市妇幼保健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2018年11月,该院党委借鉴医生查房方式,聚焦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探索建立“廉政查房”制度,把全院所有党支部和科室纳入督查范围,从院级、职能部门和科室三个不同管理层级,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廉政查房采取“4+X”模式,即每季度对一个学科进行“大会诊”,党委组织,纪委牵头,纪检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质管办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事先做好案头工作,梳理被查科室在药品、耗材使用和其他事关权力、金钱运行方面的廉政风险点;查房时,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提建议,各部门围绕岗位风险、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等情况,查找隐患和漏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

  对一些群众反映的、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推进比较缓慢的项目和工程,分管院领导、院纪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现场办公,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办。


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





  对设备耗材的招标采购、药品采购流程,外包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二期工程的建设情况等廉政高风险项目,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整改。


  2018年11月以来,通过廉政查房,共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25个,发出整改通知15张。对发现的问题按“整改要求、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科室效果评价、主管部门效果评价”的流程,进行闭环管理,追踪整改,有效打通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



  为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市妇幼保健院修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阳光谈判制度》,明确规定医药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由规定人员接待,必须有接待流程和接待记录。凡涉及招标釆购,新卫生材料、新药引进、重要谈判等都必须在阳光谈判室进行,确保全程公开、透明。同时,围绕实现“我不收、你不送”目标,向社会作出 “无红包医院”的公开承诺。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建设清廉医院,让公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形成了干部职工“三不”的有效机制,廉政建设成效惠及广大患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