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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用"严管厚爱"良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23 17:00

       “之前受到处分的时候思想包袱很重,但处分之后,组织的回访教育、关爱激励,让我又重拾了信心,2022年我们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第三年获得了一等奖,今年争取乘风破浪再创新佳绩……”来自嘉兴市南湖区刚提拔为街道主要领导的黄某表示。

  2022年以来,南湖区纪委监委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在严肃查办了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注重发挥谈心谈话、教育提醒的作用,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8人次,前三种形态占比89.9%,做到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针对每个案件,南湖区纪委监委组织专业力量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运用等因素,“一案一策”进行分析研判、分类施治、分层施策,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等问题,防止问责泛化导致干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又防止问责不力导致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为了这个案子,我多次赴外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却一直被案件当事人投诉办案不公、执法不严、压案不查,这一份《澄清通知书》对我来说真的太重要了,感谢组织还我清白。”来自南湖区公安分局的鲁某激动地说道。

  及时有效的澄清正名可以为实干者“撑腰”,让实干者没有后顾之忧。近年来,南湖区纪委监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把澄清工作“启动关”“筛选关”“实施关”,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19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问题、维护合法权利、消除不良影响。澄清工作结束后,及时通报组织人事部门,避免干部因受诬告、误告、错告等影响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事宜,形成全链条式管理闭环。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健全完善的关爱激励制度和回访教育制度是规范、约束和鼓励党员干部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南湖区纪委监委先后会同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督查考核、正向激励、从严执纪、关爱保护等4个维度15条详细措施;出台《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和重新使用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教育帮带、回访教育、综合评价、结果反馈等各项机制。2022年南湖区共对63人开展了回访教育,多名被处分党员干部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提拔使用。

  “下一步,南湖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健全完善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体制机制,一体推进从严执纪、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干部重新提拔使用等工作,进一步点燃干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激情,营造组织敢担当、干部有力量的浓厚氛围,有效激励全区广大干部勇担当、善作为。”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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