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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钻空子的公墓管理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16 15:02

       “一开始抱着侥幸心理出售第一个墓穴,后来一发而不可收拾,其实我心里还是很心虚的,害怕有一天‘东窗事发’……是我造成了集体资产流失,对不起大家伙儿……”近日,嘉善县姚庄公墓管理员蔡某某在检讨书中写下忏悔。

  此前,姚庄镇纪委监察办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姚庄公墓管理员蔡某某私下多收取村民灵堂管理费。镇纪委监察办随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经过初步了解,蔡某某自2014年11月起在姚庄公墓上班,主要负责公墓内的日常管理。2020年2月至2020年3月,蔡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下多收取展丰村村民董某某灵堂管理费400元、俞汇村村民吴某某灵堂管理费200元,共计600元,均未上交至姚庄镇财政账户。当他得知自己多收取灵堂管理费的事情暴露后,很快将其多收取的灵堂管理费分别退还给村民。

  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随着调查的深入,该镇纪委监察办发现蔡某某存在私自出售墓穴的行为。姚庄公墓的墓穴是托管给公墓所在村管理的,按照村里的墓穴销售流程,购墓者要买墓穴,需要经过村书记同意,再到村财务室付款并拿到购买凭证后,才能到姚庄公墓具体办理。

  一次偶然的机会,蔡某某发现村干部对墓穴的具体数量不清楚,没有人对墓穴实际数量进行阶段性盘点。另一方面,在实际销售中,少数村民会直接找蔡某某要求购买墓穴,有的会在选好墓穴后将购墓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蔡某某,通过其向村里交钱

  看着“过过手”的大笔现金,蔡某某“心动”了。一次,蔡某某家里子女上学急需用钱,他手里刚好“滞留”了一笔购墓款,就擅自挪用了这笔。几天后,蔡某某发现村里没人发现,也没有村干部过问。渐渐地,蔡某某胆子大了起来,开始私自出售墓穴,收到的出售款也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经查,蔡某某身为姚庄公墓工作人员,于2015年至2020年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出售墓穴15个,并将7万余元的出售款占为己有。

  蔡某某轻松得手毫无“技术难度”,村里对此一无所知,暴露出的是村委会财务管理公墓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案发后,该镇纪委监察办向镇民政办和该村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以案促改,深入查找本单位体制机制方面的薄弱环节,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督促其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定期实地走访、核对台账,不断提升公墓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该镇民政办通过这次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主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镇域内的2个镇级公墓和7个村级现存公墓开展了大排查,查问题、查隐患,对各村公墓工作人员和各村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要求相关镇(街道)对辖区公墓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管理。

  最终,蔡某某被辞退,非法所得退缴至村集体账上同时针对该村对公墓资产管理不善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问题该镇纪委监察办启动“一案双查”,对村书记和村民政管理员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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