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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以“有价”补偿款赢得“无价”群众心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09 11:10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把补偿款给要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家住平湖市广陈镇港中村的农户大爷在收到1536元补偿款后,激动地对正在村里走访的广陈镇纪检监察干部朱斌说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今年以来,平湖市纪委监委站稳群众立场,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入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

  在将相关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的过程中,平湖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2021年8月,某电力公司因在广陈镇港中村建造铁塔,需长期借用村里农户农田,约定按照8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如今铁塔已完成立塔施工,但补偿款却迟迟没有发放到农户账户。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坚持‘一盘棋’思想,会同广陈镇纪委合力研究解决措施,及时跟进监督,抓好问题治理。”平湖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孙淑君介绍,市、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查阅台账、实地察看、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该笔补偿款在群众反映问题前已汇入港中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却没有发放给农户。

  “某电力公司因建造铁塔借用村里农户农田所支付的补偿款两个月前就已到账,为什么还没给到农户?”

  “前段时间手头事情有点多,一时疏忽了……”

  “请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切实发放到位。”

  广陈镇纪委对包括该村党委书记在内的2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立足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整改。不到3个工作日,涉及14名农户、共计16568元的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

  与此同时,平湖市纪委监委要求广陈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同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经排查,2021年以来,全镇共有14个项目涉及补偿款发放事项,有202户农户、297万余元补偿款逾期未落实。”平湖市广陈镇纪委书记张叶筱说,市纪委监委督办下,镇里相关部门列出问题清单深挖形成原因,逐项对账销号

  全镇各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同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补偿款应发尽发。目前,297万余元补偿款中涉及已到账但未发放给农户的,均已发放到位;涉及已签订补偿协议但未到账的,镇里相关部门、相关村正在积极对接做好催收工作。

  此外,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平湖市纪委监委督促广陈镇主动靠前服务,完善“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每季一报”动态跟踪“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三项机制,并综合运用数字化手段,对补偿款发放问题进行实时监督,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有价’补偿款赢得‘无价’群众心,补偿款发放拖延问题的解决,将心比心解开了群众的‘心结’。”平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进一步完善“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拿出更多务实举措,主动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期盼,推动专项治理走实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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