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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举一反三做实信访“后半篇文章”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13 09:48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近日,因被群众举报没有及时向承包农户及时收取土地流转款,海宁市斜桥镇祝场村党委书记周某、原村民委主任陈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欠缴的土地流转款也及时补缴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该起信访举报调查结束后,斜桥镇纪委监察办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深挖信访背后的“共性问题”,针对信访举报件中发现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开展农村“三资”管理领域“起底式”大排查,重点抽查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应收未收款情况。截至目前,各村共收回欠费2104.11万元,其中土地流转款收回111笔,金额为1236.15万元;房租收回37笔,金额为499.66万元,有效防止了村集体资产的流失。

  不只是斜桥镇,海宁各镇(街道)、村(社区)都通过信访件背后的问题,进一步收紧村组资金管理。据悉,今年以来,海宁市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市、镇、村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建设,擦亮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的“探头”作用,在拓展问题线索渠道的同时,坚持“向后看、向深治”,以信访举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口,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普遍性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专项监督治理等工作,做实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从源头上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我们剖析了重点信访举报的起因,发现很大一部分信访件是因为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而引起的,单纯‘以信访论信访’不能从根本上化解该问题,甚至有可能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做好由点及面的‘后半篇文章’至关重要。”海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海宁市纪委监委落实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工作的跟踪机制,建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持续抓好发现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杜绝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的情况,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纳入线索管理,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回应了群众的关切。今年以来,通过落实“后半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共发现并解决问题5个,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检举控告总量、重复举报量同比分别下降27.8%、60%。

  “通过做实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力争达到‘办好一个信访、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目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的发生。海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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