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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做实“回访检查” 促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25 09:38

  “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合同拆分和日期未填写,请根据相关建议及时修改。”近日,海宁市委巡察整改回访检查组,在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回访检查后,将一份包含回访检查基本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在内的回访检查反馈材料,交至该单位党委手中。

  自第五轮巡察以来,“回访检查”已是海宁市的一项标配动作。日前,该市组建4个回访检查组对市委第九轮、第十轮12家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实地回访检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回访检查正是其中一站。

  “巡察整改不到位,比不巡察效果更坏。回访检查是巩固巡察成效、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抓手。”海宁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蔡雪峰介绍,海宁充分用好回访检查手段,将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对检查发现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扣分,并视情对其开展巡察“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为规范回访检查工作,海宁市委巡察办在每轮巡察结束前,及时制定巡察整改回访检查方案,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指向,对各单位的回访检查范围、检查方式、结果应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落细巡察问题整改,也为回访检查的“有的放矢”提供依据。

  “针对巡察发现的小额工程招投标审核把关问题,你们是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今年以来,你们开展过多少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是否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进行结合?”回访检查时,检查组对照回访检查方案,逐项核对问题清单、座谈询问整改情况,重点从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措施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三个维度衡量巡察整改成效,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形成有力“再震慑”。

  回访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汇总形成巡察整改回访检查报告,直指巡察整改薄弱环节,督促巡察单位落实问题再整改。目前,该市通过回访检查,共推动42家被巡察单位再整改问题167个。

  巡察整改情况回访检查,正是海宁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环。围绕提升巡察监督实效,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质效评估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实现对巡察整改的全过程跟踪、闭环式管理。目前,该市通过巡察整改共推动完善制度1687项,挽回经济损失5591.83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巡察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解决问题。常态化开展‘回访检查’,避免了巡察整改走过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海宁市委巡察办主任曹冬表示,海宁将在新一届市委巡察中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实现“回访检查”全覆盖,形成持续震慑效果,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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