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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巡察整改助推生态文明升级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23 09:43

  “平湖已顺利通过第五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验收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全省排名由2020年的53位提升至2021年的24位,深化‘五水共治’工作在嘉兴五县两区中第一个获得‘大禹鼎’银鼎……”近日,平湖相关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质效评估,市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人向评估小组介绍这也巡察整改成效的显著体现。

  20214月平湖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常规巡察。作为典型江南水乡生态型城市,平湖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幸福之城”。巡察组发现《平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中提出“2018—2019年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这一近期目标,截至巡察时实现主要原因在于2017-2019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未改善(Ⅲ类水比例均为28.6%),虽然2020年该指标达85.7%,但水质改善仍不稳定,部分断面水质局部恶化情况时有发生。此外,平湖生态环境质量与期待存在一定差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低于嘉兴市平均水平。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经过分析研判,我们这些问题进行了反馈希望以巡察监督之力,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速升级”平湖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彭凯伦介绍。

  市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巡察指出的问题针对未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的问题,全方位查找分析原因,并针对44个创建指标补齐短板后,再次进行申报针对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较低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愁难盼”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群众知晓、参与率和信心度满意度。

  与此同时,市委巡察机构积极跟进,指导整改工作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通过派员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质效评估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指出整改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方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组发现问题我们积极开展整改感受压力更多的是做好做实的动力。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人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有号召,基层有行动。平湖市通过抓好巡察整改,集中攻克老百姓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巡察工作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我们通过巡察增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基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助推上级各项决策落地落实。”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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