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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开展专项整治 守护群众安全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21 11:11

  “我们老百姓最在意的就是安全。政府处理速度很快,很好地保障了我们老百姓的安全,我感到很满意!”近日,家住平湖市当湖街道的居民老秦向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的工作人员感叹道。

  此前,有群众反映,当湖街道一家供应站可能存在违规储存危化物品的情况。平湖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排摸,发现当湖街道某乙炔气供应站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储存液化丙烷等危化品。随后,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供应站作出责令改正、处八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在此过程中,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并对供应站周边群众进行回访。

  近几年,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不断。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特别是非法违法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安全风险隐患大,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平湖市目前危化品许可相关单位近200余家,数量较多,安全风险管控压力较大。为有效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平湖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危化品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为有效开展此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结合平湖市危化行业现状,立足实际,科学制定《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孙淑君介绍,“根据不同经营(生产)主体不同安全风险,我们开展辨识分级,将整治对象细分为3大类,将非法违法行为分为612种情形,明确工作重点,并有的放矢地提出制定针对性措施,细化、量化工作任务,为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夯实基础。”

  平湖市组织120人次,对全市56家危化经营单位进行一一上门服务指导,通过发放操作手册、现场演示、“手把手”指导的模式,解决部分经营户不会操作的困扰,做到每笔危化品流向清晰、规范地录入到全省危化品运输管理系统,为平台研判预警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全过程、全流程监管。

  “小化工”的非法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隐避性。为此,专项整治行动小组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提升群众知晓率。一方面,该市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系列活动,以现场讲解咨询、解读相关法规等方式,让相关企业员工深入学习理解相关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另一方面,该市还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在平湖当地的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上公布举报途径,播放宣传视频,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这一途径,平湖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到相关举报线索27条,查处违法单位7家,处罚款46.6万元,落实举报奖励1.2万元。

  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有机结合下,在该市纪委市监委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动推进下,平湖市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取得不小成效。据了解,专项治理中,该市共淘汰关停“低小散”企业2家,查处违法储存危化品企业12家,处罚款98.6万元。

  “非法违法‘小化工’的治理,关系到群众安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安全生活、工作环境,为维护群众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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