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海盐:破立并举 全方位加固政法队伍监督堤坝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21 11:10

  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建章立制、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去年以来,海盐县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直击要害,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注重破立并举,切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全方位加固政法队伍监督堤坝。

  破虚立实,做到“业有章法”

  “院党组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制定责任、任务、措施三张清单;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院党组书记每半年就本院的作风建设、廉洁风险、信访反映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政治部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商会……日前,在海盐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海盐县检察院党组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十五条意见,全面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永远在路上,”海盐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说,“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不仅要立行立改,而且要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让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真正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为固化教育整顿成果,海盐县法院针对顽瘴痼疾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案款管理办法、刑事涉案财产管理、执行规定和法院工作人员离任相关规定等20项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全面规范对涉案款物、离任人员的动态、闭环监管。

  破松立严,做到“行有所止”

  “请您不要违规插手过问案件,打探案情。不要以任何方式说情打招呼,否则将被记录在案……”当您拨打海盐县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就会听到一段特别定制的“三个规定”彩铃。

  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以及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为推进“三个规定”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就“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三个规定”填报要求的人员分层开展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填报不及时、零报告数量较多等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进行整改。

  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建议下,各政法机关通过印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提醒卡”,在微信公众号推出落实“三个规定”专题动漫、与每位干警签订《不插手、不干预案件办理承诺书》等方式,促使全体政法干警将“三个规定”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从源头上防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破旧立新,做到“心有所畏”

  为防控廉政风险,全面筑牢政法干警的廉政防线,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依托检务通APP向全体检察人员每日推送格言警句,自主开发“廉洁办案监督码”,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促进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廉洁办案;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为新提拔新任用民警定制“廉政套餐”,对新提拔中层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集体谈话,编印民警辅警违纪案例通报,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促进公安干警“常学习、常思考、常警醒、促廉洁”;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全院干警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通过对身边人典型案例的剖析,警醒干警以案为戒,时刻保持对法律和手中权力的敬畏之心。

  此外,派驻纪检监察组还高度重视个人廉政档案信息收集和结果应用,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派驻部门建立廉政档案专人管理、动态更新、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廉政档案检察人员、司法雇员全覆盖;驻县法院、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新增中层廉政档案24份,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精准性。三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廉政档案等信息,2021年出具廉政鉴定126份,提出暂缓提任晋升、否决评优评先等意见6人次,以监督刚性赢得监督公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