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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巡察整改规范村级公益性岗位用工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1-30 09:34

  “纪某某从事公益性岗位,有招聘文件通知吗?”“决定聘用的时候,有没有经过村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岗位工资为什么要一次性发放?”……这是平湖市委第一巡察组在独山港镇金沙村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一次开展组务会议讨论的内容。

  原来,该村2019年5月的一张会计凭证显示,村里曾一次性支付给纪某某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工资1.7万余元。随后,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对此进行了解。一组负责翻看台账,重点查阅相关政策规定;一组则与该村相关村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了解招聘过程是否合规以及纪某某开展日常工作的情况等。

  从谈话情况来看,金沙村对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非常松散,也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同时,在相关台帐资料中,也没有找到这一岗位公开报名、班子会议讨论记录、聘用合同等招聘档案资料。

  巡察组迅速将问题反馈独山港镇党委、纪委,要求对纪某某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身份要求、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是否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等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查,该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不规范,对纪某某的聘用未进行公开招聘,会议决策缺失,未进行民主决策,同时,还存在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随后,独山港镇党委对金沙村村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该村立行立改,及时调整纪某某工作岗位,并扣除其到岗工作时间明显不足岗位补助6000元。

  此外,为从源头预防“虚假工”“人情工”等问题的发生,一方面,独山港镇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办法,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细化公益性岗位用工范围、招聘流程、日常管理、工价标准等事项,从制度管理层面为村级公益性岗位用工堵塞漏洞。另一方面,镇纪委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监督职能,依托其“贴身式”监督的优势,全程跟踪监督所在村的村级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扫除村级公益性岗位监督盲区。目前,该镇纪委已及时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0余个,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

  “公益性岗位是党和政府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暖心举措。通过抓好巡察整改,我们推动了村级公益性岗位用工规范,让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真正落实落地,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平湖市独山港镇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系统,将村级财务收支审批业务全程纳入其中,通过“大数据”监督使各村集体资产的支出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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