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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立足监督 推动非法行医专项整治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4 09:00

  “苗某,你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嫌疑。现责令你立即停止诊疗活动。”日前,海宁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属地综合执法分队、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和卫生院等部门,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查办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

  “非法行医,侵害的是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严肃查处各种医疗违法违规行为,堵住行医乱象背后的监管漏洞。”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日前,该纪检监察组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开展专项政治监督,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精准执纪问责。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市监委会同14家市级机关部门,确定了16个专项治理项目,在全市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就是其中之一。该市纪委市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市卫健局、教育局、商务局、公安局、市场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宣传进校园活动、规范线上产品管理、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加强药械监管等举措,采取信息共享、联动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同时,该市纪委市监委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对监督的情况及时反馈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立足“每月一晾晒、双月一会商、每季一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的情况,视情采取内部通报、公开曝光、提醒约谈等方式以督促纠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此外,该市一方面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将非法行医线索排查任务纳入基层网格员的工作职责,织牢织密基层监督网;另一方面制定落实《海宁市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开放来访、来信、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接受举报,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并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

  截至6月底,今年该市共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18起,共罚款5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55万元。“整治非法行医就是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一部分,必须驰而不息、严惩不贷。”该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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