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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主动约见告知 让信访工作更贴心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0 09:29

  “知道进度我就放心了。不好意思,我不再重复写信了!”不久前,某信访人听了调查进展告知后,满意又略带歉意地离开了来访接待室。

  然而在上个月,他还在重复写信信访。海宁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干部殳悦也曾多次接到他的咨询电话,“虽然我们对信访举报,有受理告知、延期告知、结果告知、结案告知‘四告知’制度,但很多信访人还是比较着急,希望能早一点知道调查结果。”

  群众有需求,我们就要认真研究解决。针对这一情况,海宁市纪委市监委积极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并对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流程进行检查优化,明确一方面要加快调查进度,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争取早日完成调查;另一方面,加大告知力度,在信访件调查中间,主动约见信访人,告知办理进度,讲解政策程序,安抚急躁心理,并听取意见建议,着力提升处置质量。

  为了做到精准告知,海宁市纪委市监委还实行分类施策。一般性实名信访件,实行定期告知;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反映问题较重大的实名件,实行增加频次、不定期告知;多头重复信访,且对之前调查结果不满意的,实行调查节点阶段性告知;纪检监察业务内外交织的复杂举报件,会同相关单位实行联合约见、共同告知。

  有时,为了让来反映的群众更放心,海宁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还会约上相关的调查人员,一起当面进行告知,提升工作效率,增强群众的信任度。近期,在对袁花镇某村村民小组长的信访举报中,通过信访人和办理人员一起约见反映人告知进度、解释政策等措施,重复信访情况便不再出现。

  干部多跑路,群众少操心。虽然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加大了,但是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来咨询和重复信访的人也少了。今年以来,海宁市纪检监察信访总量、初次检举控告量、重复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63.1%、49.1%、82.4%,信访指标实现“三降”。

  这样的做法同时带来的好处,还有办信质量的提升。“主动约谈中,有时信访人还会补充反映一些信息,提供一些更为详细的证据,这为后继信访件的办理有很大帮助。”殳悦表示。今年以来,海宁市主动约见举报人10批12人次,约见中补充反映问题3个,提供详细证据2份。

  “把群众的事放心上,小事也要认真去做。主动约见告知,一方面发挥信访‘连心桥’作用,能较好听取意见、安抚群众;另一方面,能更加精准地受理信访举报,把好监督执纪的‘第一道关口’,提升办信质量。”海宁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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