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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压实"一把手"责任 推动巡察整改落实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6-09 09:35

  “巡察反馈意见由我签字认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形成后也必须由我签字负总责,巡察整改的担子一下子压下来了……”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沈宇宁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表示。这是该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意见反馈后的一个常见画面。

  据悉,该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牢牢牵住巡察整改“牛鼻子”,把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推动整改全面落实的着力点。在巡察反馈时,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巡察反馈意见进行签字背书。

  具体反馈时,该市根据《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度》,明确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承担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向分管或联系市领导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等整改任务,推动“一把手”直接部署、过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全程跟踪调度,严把整改质量关。

  感觉到担子压下来的沈宇宁,在拿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一刻也没有松懈。针对巡察反馈的某福利分房小区至今未实施社会化物业管理的历史遗留问题,沈宇宁多次召集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所属街道和实业投资集团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小区移交和物业管理社会化事宜,赶在集中整改时限内完成了协议签订,将小区物业管理职能正式移交给了所在社区,并完成了物业费转移支付和小区移交

  “一把手”整改责任落实得好不好,也需要配套切实可操作的评估办法来看效果。“为进一步检验巡察整改质量,倒逼‘一把手整改责任落实,我们还出台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对‘一把手’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徐雪龙表示,新出台的《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亲自抓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过问整改进展情况等作为评估重点内容之一,由市纪委市监委根据巡察整改跟踪监督情况进行评估打分,根据总体得分情况评定为“绿码”“黄码”或“红码”,予以分类处置。评估结果同时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

  “巡察整改的成效,与‘一把手’对待整改的态度息息相关。我们通过压紧压实‘一把手’责任,推动以上率下抓整改,力促整改全面落地、落实。”海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表示。

  据悉,下一步该市还将探索实行巡察整改约谈机制,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明确工作要求,重申相关纪律,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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