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镇党委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针对监察建议中指出的‘未能及时发现工作人员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违法问题’等问题,我们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将从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各方面入手……”近日,根据平湖市监委通过《监察建议书》开出的“处方”,该市林埭镇党委及时将“治疗”情况进行了反馈。
此前,该市纪委市监委立案查处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林埭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殷华根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经查,殷华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同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他人索要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剖析案件,我们发现林埭镇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上不够,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不力、效能管理不力等问题。特别是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建成后,对这部分工作人员的监管实际上存在着监督盲区。”该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唐利佳介绍,为了让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查办案件的同时,他们第一时间发出《监察建议书》,向主管部门列出“问题清单”,提出监察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不折不扣做好问题整改,做实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
发出《监察建议书》后,如何推动整改落实更是关键。为此,该市纪委市监委在林埭镇党委制定整改方案的过程中,严格审核把关,督促相关措施更具针对性、可行性。
林埭镇党委紧紧围绕《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四个平台”工作人员监管不够的问题,镇党委进一步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原有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村(社)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村(社)工作人员同步签定岗位廉洁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此外,以支部会议、党课、林埭学堂等为载体,把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融入日常培训;向全体镇村干部家属发放《守廉助廉倡议书》,让家庭监管为干部监督助力……
“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我们也注重抓好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一方面,落实好谈心谈话,切实关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时掌握思想、心理动态;另一方面,注重提升政治意识,引导工作人员主动增强党性观念、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该市市场监管局林埭市场监管所所长丁峰介绍。
接下来,林埭镇还将运用数字化手段,用好考勤系统,强化请销假制度。镇纪委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持续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各类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对于在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依规依纪依法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这也是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题中之义。”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