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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公益性岗位管理岂能如此随意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26 15:08

   纪某某从事公益性岗位,上面有招聘文件通知吗?决定聘用的时候,有没有经过村班子会议讨论?有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工资为什么要一次性发放?……

        这是平湖市委第一巡察组在独山港镇金沙村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时,针对查看会计凭证时发现的可疑之处进行的讨论研究。该村2019年5月的会计凭证显示,村里曾一次性支付给纪某某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工资17689.2元。随后,巡察组决定“兵分两路”进行核查,一组负责翻看台账,重点查阅相关政策规定;一组与该村相关村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了解招聘过程是否合规以及纪某某开展日常工作的情况等。

  “纪某某被录用为公益性岗位人选,招聘时采取的是什么方式?流程是怎样的?”面对巡察组,被谈话人员支支吾吾,都称记不清了。

  “那么,纪某某平时上班都哪些工作你们清楚吗?”巡察组进一步询问

  “他主要就是负责办公区域的清洁工作,每周来23次,打扫一下就走了,到岗时间也不长的。”

  “对于这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你们有具体的要求吗?”

  “没有,日常工作都是让他自主安排的。”

  从谈话情况看,村里对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非常松散,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同时,在相关台帐资料没有找到这一岗位公开报名、班子会议讨论记录、聘用合同等招聘档案资料。

  巡察组了解到,根据《平湖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办法》,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明确遵循的主要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等,金沙村聘用纪某某的过程明显不符合这些原则。于是,巡察组在召开组务会议决定将金沙村涉及的这一问题立即交办给独山港镇党委、纪委,要求对纪某某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的身份要求,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是否规范等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查,该公益性岗位存在招聘不公开透明,会议决策缺失,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随后,独山港镇党委一方面对金沙村党总支书记凌某某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纪某某工作岗位,扣除其到岗工作时间明显不足应扣发的岗位补助6000元;另一方面要求镇经济发展办抓紧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办法。

  公益性岗位是党和政府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暖心举措。但从村居巡察开展情况看,基层单位在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和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在招聘程序上不公开透明,任人唯亲;有的在日常管理规范,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等;甚至有的岗位成为 “谋利工具”,引发群众热议和社会关注。作为巡察干部,要沉到最基层,紧盯这些领域开展深度“体检”只有这样,才能让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真正落实落地,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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