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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靶向监督 让养老保险金更"保险"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25 11:07

  “县中医院退休职工赵某在2013年至2020年期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2万余元已经全额追缴。”近日,在嘉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该县人力社保局顺利追回了县中医院退休人员赵某违规领取的养老金。

  2020年2月,嘉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在对监督单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的时候发现,县中医院职工赵某早在2013年因醉驾被刑拘后取保候审,后判刑,期间正赶上赵某退休,由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渠道不畅通,该医院为赵某办理了正常退休手续,导致赵某在2013年至2020年期间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2万余元。

  依法对县中医院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和追缴了相关款项后,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没有止步于个案的监督。为切实规范民生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弥补“漏洞”,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由点及面,瞄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开展“靶向”监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通过“头脑风暴”,认真分析研判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运行基本情况,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组,进驻县人力社保局进行集中办公。

  “养老金多发、错发的问题主要是部门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如有的工作人员被判刑后,因发放单位无法第一时间知悉,服刑期间仍继续领取养老金。”嘉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袁洁介绍,通过此次专项监督发现2017年以来共有5名机关事业退休(退职)人员判刑后违规领取养老待遇,金额共计29万余元。

  那么信息如何共享呢?为确保养老金发放信息库及时更新,嘉善县纪委县监委第一时间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健全配套机制,并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商议确定建立涉刑数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对涉刑数据进行每月比对,及时发现有关服刑人员处分情况,并借助县检察院自主开发的社保基金违规领取筛查软件,消除“漏网之鱼”存在的可能性。

  同时,该县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还向县人力社保局发出整改建议书,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20年底,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已追缴违规领取的养老金近7万元,一笔近11万元的欠款也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有效保障了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规范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广大退休退职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日常比对、实时预警功能,实现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事中监控转变,以有力的监督推动养老保险金的规范管理,防止养老保险金流失,让群众吃下‘定心丸’。”嘉善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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