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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廉洁办案监督卡"连起司法公信与民心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28 10:05

  “您好,这是我们的廉政监督卡,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后,您可以随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将廉政监督意见邮寄或直接向我院举报,我们承诺对监督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您反映的各类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尽快书面回复!”日前,海盐县人民法院立案人员向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

  今年是浙江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为加强对司法人员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海盐县法检两院全面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从诉讼一开始就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案件当事人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海盐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列明了18条主要监督事项,大到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小到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开庭不准时、酒后出庭,在庭上吸烟、打瞌睡、接电话等。只要证据确凿,当事人都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或按照监督卡上提供的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予以反馈。今年以来,海盐县人民法院已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6700余份。

  “法官作风好坏,办案是否廉洁,当事人最有发言权。廉政监督卡制度有利于促进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法官队伍廉政建设,同时,也使当事人能对个案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维护公平正义。”海盐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肖雪荣说。

  小小一张监督卡,畅通了群众监督的渠道,实现了将群众监督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各环节。

  “现在,当事人只要用微信扫一扫廉洁办案监督卡上的二维码,就可以一键提交监督意见,”海盐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方雪祥边用手机演示边介绍道,“2017年,我们对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开展回访监督活动,首次发放‘廉洁办案监督卡’62份。2018年,我们在拓展监督卡发放范围的同时,将发放时间提前至收案阶段,要求检察人员将廉洁办案监督卡随案与权利义务告知书一起发放。今年,考虑到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接触,我们适时推出‘廉洁办案监督卡2.0版’,这样不仅方便了群众反馈监督意见,还有利于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收集、分析相关问题线索。”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检两院工作的要求、对公正司法的期待越来越高,”海盐县法检两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每日一句廉政提醒,到每案一份廉洁办案监督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让我们执法办案人员时刻绷紧纪律弦,确保廉洁、公正司法,也让我们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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