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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以查促改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16 11:38

  “扣押文书填写不规范”“涉案财物未实行专门场所存放”“扣押涉案财物录音录像不完整”……日前,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涉案款物评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并按问题性质分类提出整改建议,直指问题根源。

  涉案财物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做好涉案财物管理是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行为,保障被审查调查对象及涉案人员合法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

  “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是否齐全?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是否全程录音录像?是否随意扩大查封、扣押范围?涉案财物处置是否及时……”连日来,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近三年来的涉案款物案件进行了一次评查。据了解,此次评查工作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组织实施,从纪检监察室、审理室、办公室等抽调业务骨干,分成若干小组,对涉案款物案件逐案进行评查。评查标准分为“审批手续齐全、措施文书、清单填写规范、全程录音录像、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及时移交财务部门保管、及时处理涉案款物”等十个方面。

  本次共评查涉案财物案件31件,评查扣押(暂扣)等措施58次、涉案钱款600余万元、涉案物品180余件。在具体工作中,评查小组对照标准逐案评查,专项打分,实行一案一评分、一案一反馈,并将评查质量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该县通过对涉案款物评查共发现文书使用不规范等7个共性问题和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等3个较为突出的个性问题,全部向承办单位作了反馈,并限期整改。

  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对此次评查深有感触:查扣,是审查调查中风险点较为集中的环节。这次反馈的涉案款物评查问题清单直指问题、直击要害,为我们审查调查人员明晰了下一步整改方向。”

  通过对涉案财物管理的评查、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目的是引导各部门不断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使之成为规范调查措施使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

  “加强涉案财物监管,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内部管理、严防“灯下黑”的重要举措。”海盐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要在涉案款物管理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涉案财物查扣、移交、保管、处置等各环节要做到全流程监管,确保每一笔涉案财物来源清晰、去向明了,始终确保涉案财物处理在阳光、规范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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