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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以案示警 筑牢"不想腐"思想防线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7 09:32

  “这几年,市里每年都有主题教育,但黄锡云却没有认真去理解、去思考、去领会学习内容。每年的全市警示教育大会上,看似也在听,但是都没有真正入心入脑……”在平湖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学习会议上,市委书记祁海龙以今年该市查办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锡云受贿一案为例,提醒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看牢自己、管住家人、谨慎交友,心怀敬畏,坚守底线。

  据了解,今年5月,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锡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2001年至2020年间,黄锡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工程项目验收、商品房交易、安全事故处理、基建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29.6万余元,属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2020年8月,黄锡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到今天这一步,主要是因为我理想信念出现偏差,法律意识淡薄、贪恋手中权力、交友不够谨慎。”在接受审查调查时,黄锡云这样分析自己走上歧路的原因。

  该案的查办在全市引起了较大反响,也反映出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帮助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性。为给相关人员们敲一敲警钟,平湖市以案为鉴,自上而下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筑牢“不想腐”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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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黄锡云案件庭审警示教育现场

  除了对全市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平湖市纪委市监委还针对特定领域,“靶向式”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该市纪委市监委从案发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取了同一性质工作岗位的50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专门组织进行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黄锡云是我以前的分管领导,心情更加沉重,感受也更加震撼。建筑业管理工作事项多、任务重,接触的人也鱼龙混杂。在这样复杂环境下,我们要不断地警醒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算好经济账、自由账、亲情账这‘三笔帐’。”庭审结束后,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平湖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吴加杰感触深刻。


  为进一步用好反面教材,平湖市纪委市监委还在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后,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下发《监察建议书》,指出该单位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存在教育提醒不够、压力传导不实、日常监督不严的问题,并要求该单位要以该案为契机,落实整改。

  收到监察建议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系统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月活动,着力解决教育提醒不够的问题;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专题廉政党课,同时,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廉政主题支部党日活动,通过案例警示、交流体会、签订承诺书等,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着力解决压力传达不实的问题;组织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按照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中层正职、中层正职领导和副职领导、中层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四个层次,做到谈心谈话全员覆盖,着力解决日常监督不严的问题。

  “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必须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关系。在对‘烂树’坚决拔掉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大多数‘树木’的日常浇灌养护。”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平湖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筑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思想防线,让“不想腐”的自觉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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