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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四责一体"推动清廉建警责任到边到底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8 09:39

  “涉警信访同比下降57%,民警受警戒、诫勉谈话分别同比下降50%、16.7%,未发生违规违纪被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近来,在第三季度工作会议上,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蔡明汇报了“四责一体”推动清廉建警责任到边到底、建设“清廉秀警”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该区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锚定清廉建警目标,督促局党委扎实落实清廉建警主体责任,逐渐形成“清单化”明责、“制度化”履责、“常态化”督责、“刚性化”问责“四责一体”机制,保障清廉建警责任落实精准到位、全程在线、闭环运行、落地见效。

  为厘清边界,明确责任,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局党委制定管党治警向基层党支部延伸工作意见和责任清单,明确了囊括8项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9项支部书记第一责任、7项支部委员“一岗双责”、9项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共计33项责任,以“清单化”明责。同时,制定了23张“风险清单”,编制党支部和支部委员个人履责“两本手册”,分发23份党支部责任落实手册、110份支部委员个人履责手册。

  实践过程中,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局党委建立了“2+X”履责会议、健全“5+1”履责约谈、完善“1+1”履责报告等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每年召开2次清廉建警专题会议,并结合“三会一课”,不定期开展各类清廉教育活动;针对苗头性违规违纪、信访反映集中、工作状态不佳、问题矛盾突出、职责履行不力等5种情况,落实常态约谈提醒制度;针对屡谈不禁的重点对象,则由纪检监察组开展重点约谈。支部书记每半年向纪检监察组报告本部门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和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支部委员、纪检委员每半年分别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情况。

  “‘常态化’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履责是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建设‘清廉秀警’的关键。”张蔡明表示,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综合运用巡察、政治审计、专项督查、实地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23个基层党支部清廉建警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支部书记、委员、纪检委员等开展“背靠背”交叉抽查,及时发现查纠问题;督促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对党员民警及家属“廉政体检”。

  不久前,该区油车港派出所党支部在开展特定风险排查整改活动中发现一名辅警存在违规查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及时上报并主动配合对该辅警予以治安拘留;12名民警、辅警按警诫、诫勉谈话等相关规定受到调查问责,相关基层党支部委员受到“一岗双责”责任追究……

  在明责、履责、督责的基础上,纪检监察组坚持“刚性化”问责,以“协同化”思维推动精准、规范问责。纪检监察组要求基层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排查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上报发现问题,配合开展调查问责,打好提醒谈话、违规行为二级记分、通报曝光等系列“组合拳”。同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特别是对工作落实不力、主体责任履责不到位、队伍发生违规违纪的,按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充分发挥督责问责的震慑力。

  截止目前,各基层党支部共召开清廉建警专题会议23次,开展常态约谈420人次、重点约谈15人次;开展纪律作风分析研判4次,特定风险排查整改1次;纪检监察组开展涉案财物保管制度执行、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监督42次,督改问题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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