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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监督触角 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03 11:23

  日前,嘉兴市秀洲洪合镇纪委在对一名村干部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过程时,收到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监督发现的廉情问题报告,直接推动查实了该村干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的违纪事实,镇纪委对该村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

  这是秀洲区基层监察联络站立足监察监督职责、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取得实效的一个生动案例。今年4月,秀洲区在全区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136个,聘请124名站长和487名监察联络员,为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有力推动基层治理提供了队伍保障。

  为提升基层监察联络站成员的履职能力,秀洲区各镇、街道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制定监督履职清单、监督纪实手册“一单一册”。基层监察联络站把该区出台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及其权力运行流程图,作为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重要依据。

  如何有效发挥基层监察联络站的“探头”和“前哨”作用?秀洲区各镇、街道进行了探索,建立了列席会议、专项监督、交叉检查、日常监督等工作机制,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实施等事项开展监督,并提出规范化意见建议。

  “有没有进行询价比价?有没有更好的方案?我了解到同样大小功率的挖掘机另有一个工班,他们按1000元/天计算。人居环境整治是阶段性、连续性作业的,工作时间不会少于10小时/天,建议采用这个工班。”不久前,秀洲区王店镇南梅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王大伟在列席会议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原来,王店镇南梅村正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需要租赁挖掘机进行作业。村班子会议商议,打算按以往惯例租用挖掘机,租价按照120元/时、按10小时每天支付,这样每天需要支付1200元。在听取了王大伟的建议后,南梅村党总支书记陆华最后表态,同意向王大伟建议的工班租用挖掘机,为村集体每天节约资金200元,并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予以公开这笔支出。

  “人居环境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我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的监督对我的工作是一种促进,可以帮助我把事情干得让群众更满意。”南梅村党总支书记陆华表示。与此同时,王大伟将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作为村级监察联络工作的重要内容,邀请村里的老党员、乡贤参与监督。

  “我们紧抓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列席村两委会议制度,从决策源头着手,提前监督关口,加强监督村级小微权力制约。”王店镇纪委书记徐玉明表示。

  截止目前,秀洲区各基层监察工作联络站报送问题信息417条,各镇街道监察组织据此纠正村级小微权力行使不规范等问题17个。推动涉农信访举报总量降至69件,同比下降43.44%;受理涉农检举控告总量降至56件,同比下降46.15%;收到涉农重信重访降至12件,同比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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