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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29 10:27

  “昔日的同事如今站在庭审被告席上,看到他憔悴的面容,充满悔意的陈诉,心里深感痛惜。”嘉善县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左劲松在庭审旁听结束时感慨。

  近日,嘉善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嘉善县人民防空设施管理所原工作人员黄治中涉嫌受贿一案。为进一步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嘉善县纪委县监委组织案发单位及相关领域14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观摩庭审教育活动。

  一步步的犯罪过程、一组组的犯罪证据,还原了黄治中严重违纪违法案——2011年至2020年,黄治中在嘉善县建设局(人防办)人防设施管理所工作期间,利用自己负责人防工程、设备验收、工程联络的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个人在工程验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9万元。

  组织观摩庭审教育是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常态化措施之一。每查办一个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就同步跟进,以“1+N”纪律教育为重点,把一个案件深化为“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旁听、一案一感悟、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等N种形式,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身边活生生的事例,引人深思,促人警醒。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嘉善县建设局(县人防办)人防领域警示教育会上,县人防设施管理所副所长费敏超谈了自己的感悟。随后,嘉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唐金芳根据“1+N”纪律教育活动要求,结合近期查处的人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围绕“说纪、说法、说责”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廉政教育课。

  查处并通报一批案例、整改一批问题,最终目的是规范并建立一批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指导督促县建设局党委边改边建,从健全完善制度着手,填补制度漏洞,完善监管机制。县建设局党委目前已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十严禁”“十不准”》,更新完善《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标本兼治。

  “案件查办不能一查了之,警示教育不能一听了之。我们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嘉善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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