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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互补 校地携手推进清廉建设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0-21 10:46

  “对重大项目监督如何解决资金查对难题,对管理和中层干部教育监督有什么好的做法,相互介绍下……”不久前,地处海宁市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纪委人员和海宁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又进行了业务探讨。

  自三年前,东方学院纪委和海宁市纪委市监委“牵线”以后,围绕如何有效开展监督检查、调研教育、制度预防等,工作交流便日益丰富起来,在开展清廉高校和清廉城市建设方面,更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力量互借,对双方清廉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共同推进的基础,除了清廉浙江的系统设计、良好的合作意愿,还主要来自于各自不同的优势。海宁市监委委员俞飞英深有体会:“地方纪委监委,在监督、问责、调查方面内容广泛、经验丰富,但在调研、教育等方面,没有高校理论强、水平高、手段新。”

  对于高校来说,合作交流也是内在所需。东方学院纪检干部赵苑说:“我们学院现在学生一万余名,教职工近1000人,每年的科研项目、工程项目、日常经费开支较大,廉政风险较高,如何确保学校清廉,有力推进清廉高校建设,对学生做好清廉从业教育,我们需要更多的经验。”

  清廉高校和清廉海宁一“握手”,便产生巨大的“动能”。组织高校教职工,分期分批到海宁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基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双方互相派老师、干部上廉政教育课,从不同的角度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大学老师、学生社团深入村社区,对清廉村居进行深入调研和广泛宣传;在海宁本地为高校大学生开展“暑期清廉实践活动”,浓厚学生清廉意识,加强廉政法规宣传;连续三年联合拍摄清廉微电影、公益广告片、短视频、动漫等,营造了浓厚的清廉创建氛围;不定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监督、巡审联动等方面的业务交流,相互借鉴提高工作水平……

  如今,两方纪委建立起了定期交流、工作协作、联络员制等日常工作机制,将合作推向更深更广,共同推进清廉创建更好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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