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海盐部门联动做实“1+X”专项督查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1 09:55

  “今年县委组织部扎实开展重大事项核查监督,出台了县管干部及其家庭成员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实施办法,对报告范围、时限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同时启动对21家单位134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内容的核查,发现个别信息不一致情况,已函询3人次……”日前,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联动工作联席会议,11家相关职能单位围绕管理职责依次晒出了今年以来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开展情况。

  这源于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出台的《海盐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联动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职能部门一线监管和纪委监督再监督的职能,建立“1+X”专项督查联席会议制度、业务交流制度、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和处置报备制度,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主动作为。

  “1”指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再督查。“X”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主管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管理、监督、检查。

  针对很多公职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相对模糊,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到位的问题,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组织“1+X”成员单位进行相关政策解答,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过程中的疑点难点,结合平时党员干部反馈的疑问,对政策解答进行梳理汇总后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解答60问》,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便于党员干部对照执行。

  “1+X”机制运行以来,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动监督32次,发现问题135个,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有关问题线索14条。

  为切实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履行“1+X”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海盐县纪委县监委邀请总工会等相关职能单位围绕监督工作,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给纪检监察干部充电,克服“本领恐慌”。

  “‘1+X’机制扭转了监督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建立起各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动联合、共享监督监管成果的大监督格局。”海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建峰表示,“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