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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敷内调” 海宁清廉医院建设深推进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1 09:48

  “话费已经等额返充到你手机上了,以后不得向公职人员行贿,更不得非法行医!”挂上电话,海宁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黄海杰长舒了一口气。原来,一名社会人员因非法行医被处罚后,为求“照顾”给执法人员塞红包,被拒绝后又私下给执法人员手机充话费,后被等额返充。

  廉洁执法、清廉行医,从点滴做起,海宁市卫生医疗机构自开展清廉创建以来,一直坚持将这些原则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以海宁市卫生监督所为例,作为市卫生健康局执法派出机构,承担着医疗卫生器械、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的卫生监督职责,工作面大量广,存在较多廉政风险,同时工作成效也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清廉犹为重要。自开展清廉创建以来,该所从内部管理、制度管制、人员教育三个方面切入,编印《海宁市卫生监督所廉政手册》等,从内部控制管理、依法行政、作风建设和监督稽查四个方面,对28项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制定详细到点的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确保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廉洁高效。

  意识到位,规范到位,廉政风险发现一个消除一个。今年6月,该监督所在对生活美容院开展非法医疗美容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发现由于医疗美容仪器价值较高,执法人员廉政风险很大,为此及时制定《卫生监督所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绘制《海宁市卫生监督所罚没物资出入库操作规程图》,将责任落实到人,把规范操作落实到每个环节,有效地降低了廉政风险。

  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守医药购销领域行为红线,深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浓厚风清气正的卫生医疗环境,是海宁市各医疗机构开展清廉医院创建的重要举措之一。

  日前,海宁市中心医院对供应商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院党委、纪检监察室、设备科、药剂科等与32家医药、设备耗材供应商,代表签署《清廉医院共建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强化清廉意识,明确严格遵守医院“九不准”等廉洁要求,切实做到廉洁购销、质量保证、服务至上、诚信经营。

  今年虽然遭遇突发疫情等意外情况,但海宁市各医疗机构坚持不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大力强化党总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体责任意识,夯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列入制度化、常态化,通过钉钉群推送、干部会议等经常性学习反商业贿赂、禁止参加违规吃喝等警示教育;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开展职工廉政教育谈话、纠纷投诉提醒谈话、中层干部廉政风险谈话,今年已开展谈话320余人次;利用每周二领导行政查房、每月行政大查房抽查,重点查找职工“医务人员九不准”遵守情况,不断增强职工执行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由监察室、院办牵头,每月围绕行风建设、公车使用管理、总务后勤采购、耗材仓库管理、办公用房、病区陪护费收取等,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消除医院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党风廉政死角,不断提升医院的清廉水平。

  “清廉医院建设,重在夯实卫生医疗单位的主体责任,激发内部动力,这是我市探索清廉医院建设的有效办法之一。”海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卫生医疗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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