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暖心回访让受处分人员再出发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1 09:36

  “这次受到处分,为我敲响了一记警钟,让我得以警醒,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特别感动的是,受处分以后,组织上并没有抛弃我,一直在帮助我调整心态,让我走出错误、走出困境、走出过去。接下来,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争取重新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与认可……”在最近开展的全省“回访教育周”工作中,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对2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其中一名接受回访教育的党员干部向市纪委市监委回访工作人员作出真诚表态。

  原来,该名干部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请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处分期间,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按回访教育计划安排,到其所在单位,通过走访单位领导和同事,了解其处分期间的现实表现和整改落实情况。

  在此基础上,审理室工作人员还与本人进行了促膝谈心,通过“启发式”谈话,谈初心、谈错误、谈认识、谈努力方向,帮助其积极转变认识,重新振作精神。

  “通过与受处分人员开展触及思想深处的‘启发式’谈心,能帮助引导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自身问题、卸下思想包袱,在思想上转化、在行动上改正。”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在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回访教育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分层分级开展回访教育,其中,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等重点人员的回访教育,由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参与。

  除了“启发式”谈心,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在回访教育各个环节进行探索,以“现场式”通报、“个性式”回访、“问题式”考察等多种形式,做深做细回访教育工作。

  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在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通过“现场式”通报,让全体党员共同接受警示教育。在制定回访教育方案时,综合考虑受处分人员的年龄、性别和工作岗位性质等因素,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状态,通过“个性式”回访,确保因人施策、有的放矢。在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开展整改时,与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代表开展座谈,通过“问题式”考察,督促所在单位将处分执行落实到位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制度措施。

  据了解,今年以来,平湖市已按照计划对41名违纪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投入工作。

  “通过多形式开展回访教育,既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解开‘心结’,放下‘包袱’,又能帮助我们准确掌握他们思想动态,还可以借此对其他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