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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王店“梅溪李氏”的后人,还是最机智的“清官”!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1-07-31 12:00


“两淮盐史真清明,办案公正胜天平。改革税收祛陋规,十廉清官有美名。”说起明清时期的王店镇,梅溪李氏是当之无愧的名门望族。开头的这首诗描写的主人翁李陈常就是这个望族分支下的显赫人物之一。据《王店镇志》记载,李陈常办案公正,为官廉明,百姓公认为“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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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陈常(1657-1716),字时夏,别字峄山,嘉兴府秀水县人。康熙四十二年(1703)进士,授刑部郎中,五十三年(1714)任两淮盐运使,升陕西道监察御史,改两淮巡盐御史。《清朝御史题名录》及《清秘述闻三种》有其记载。

这位清官到底有多廉洁?不妨一起来看个故事—— 

清朝康熙四十五年(1706),河北涿州人赵有根因做生意亏了钱,欠缴护堤银被府尹押入大牢。大牢里,像赵有根这样的“犯人”数以千计,罪名不是拖欠护堤银就是逃避归还。牢狱里每日哭声震耳,怨声冲天。大司寇觉得此事有蹊跷,便找来刑曹郎李陈常,命他承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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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志》中有关李陈常的记载


李陈常一行三人到了涿州,涿州府尹得知此事,早已叫人备好丰厚酒食,准备为李陈常接风,被李陈常拒绝了。第二天早晨,几个府衙抬着两个箱子来到李陈常的住处,想用“一点小意思让大人笑纳”。李陈常佯装收下,其实早已查实,涿州大牢里关押的“犯人”,几乎全是无辜的平民,而他们被抓的原因,都是因为府尹的大舅子在领头修建永定河河堤时,为了饱私欲,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把朝廷拨付的修堤银挥霍一空!为了补窟窿,他便和当府尹的姐夫合计,向涿州住户按人头平摊收取银两。起初,住户们都交纳了。后来,索要的数目越来越大,涿州人交不出,便四处出走,名为外出做生意,实际是为躲逃这笔赋银。赵有根就是因此才出奔外出做生意的,结果还是被抓进了大牢。

李陈常将自己佯装收下的“赃款”提前发放给了大牢里的“犯人”。升堂时,“犯人”们当场掏出银子,付清欠银,府尹大吃一惊,只能当场放人。没几天工夫,大牢里的“犯人”全以同样的方式释放了。

不久,官文催促府尹修补永定河河堤,府尹哑巴吃了黄连,只好乖乖地拿出银两请民工出工。河堤修好了,那些银子也尽数耗尽,还倒贴了自家几千两。后来,李陈常奉调往凤阳任职,临行那天,百姓持香花沿途相送,长达百里,赵有根特地请人拉了个条幅,上写:百年清官有时夏,万古芬芳数曹郎。 

康熙五十五年(1716),李陈常因积劳成疾卒于任上,其墓在如今海盐丁沽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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