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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向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亮剑"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8-24 09:41

  “洲泉镇政府工作人员沈某因饮酒后驾车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近日,桐乡市洲泉镇纪委(监察办)通报了该镇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党员干部更应遵守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必须从严查处,破除其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通过针对性警示教育、多部门联督联查、零容忍高压惩治等举措,严厉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强化自我约束,更好地在群众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该市洲泉镇纪委(监察办)深化以案促改,开展“禁酒驾反醉驾”自查自纠,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是否存在酒驾醉驾行为、是否受到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是否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等情况,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填写《洲泉镇工作人员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况自查表》,并签订《“禁酒驾反醉驾”承诺书》。同时,镇纪委还组织酒驾公职人员进行现身说法,现场宣读忏悔反思材料,通过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除此之外,镇纪委还聘任20名党风廉政特派员和20名党风廉政指导员,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

  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对公共安全的挑衅,对纪法尊严的践踏。为畅通信息交流和线索移送渠道,自2019年3月以来,该市纪委市监委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协作配合,建立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即时移送工作机制,要求协作单位每月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酒驾醉驾人员信息。该市纪委市监委指定专人定期对提供的名单信息进行比对,确保对存在酒驾醉驾问题的党员、公职人员第一时间处理。

  同时,该市纪委市监委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出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目前,该市已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起。此外,该市纪委市监委还把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内容,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背后,有的还隐藏着‘四风’问题,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好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推动新时代新阶段作风建设工作。”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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