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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推进“模块化学习方案”提升干部能力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03 11:14

  近日,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和派驻机构11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五大课堂”要求,在政策课堂上集中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决议》;在专业课堂,重点学习了《政务处分法》和《民法典》部分内容,案件管理室干部周杰上了一堂如何做好陪护和监控工作的讲解;在清廉课堂,通报了近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依托每月“周一夜学”集中学习载体,创设理论课堂、政策课堂、专业课堂、清廉课堂等分类教学模块,严格按照“五大课堂”模块开展集中学习,这是海宁市纪委市监委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开展“模块化学习方案”,针对委机关干部所采取的方案之一。

  而对于对办案业务培训需求迫切的基层镇(街道),则采取了“培训+实战”的模块方案,综合运用上挂下派、片区协助、顶岗锻炼等多种方式,为干部创造一个“学而思、思而行、行而悟”的培训环境。

  除了按照委机关、派驻、镇街道三类不同对象设计学习方案外,还个性化地对不同的纪检监察干部群体,制订不同的“解决方案”。如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在法律知识方面相对不足方面的问题,开设了“非法律专业纪检监察干部学法‘靶向提升’”计划,邀请高校法律老师专门现场授课,目前已坚持两年多,有3名纪检监察干部经过培训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还比如,对新入职的年轻纪检监察干部,专门制订了“一人一导师”、“一人一计划”、“一技一模拟”学习模块,明确每名新人由一名主任(或组长、书记)作为导师进行帮带,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某几项技能进行专项提升,定期进行考核评鉴,以提升知识和能力。

  “模块化学习方案,就是立足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和不同需求,制订分层分类的教学计划,对各种学习培训方法进行灵活组合,达到因材施教目的。也就是说,每名干部、每个科室,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学习方案。”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室负责人表示,“这既提高教育资源要素的利用率,又增强干部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虽然遭遇疫情等突发情况,海宁市纪委市监委仍然坚持有计划地推进“模块化学习方案”,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提升能力水平。以“五大课堂”模块为主每月集中学习已开展7次,开展纪检监察业务专业学习9次,3位年轻业务骨干登台成为“夜学讲师”。针对包括镇街道、派驻机构中中层以上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市级及以上培训247人次,中脱产1天及以上培训6项137人次,开展实训、信访处置和案件查办参与学习39个次,目前仍有7名派驻干部、5名镇(街道)专职干部在专案组、业务室顶岗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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