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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带伤评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03 09:48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嘉善县纪委监委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今年以来,共向有关部门(单位)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35批次,涉及420余人次、360余个单位,其中建议暂缓提拔使用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8人次、6个单位。

  为确保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操作规范有序,该县制定了《嘉善县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规范细则》,进一步明确征求党政廉政意见来函的受理范围、接收流转程序、办理时限、回复方式等内容,规范内部审核流程、统一回复用语,确保回复意见依规依纪、科学合理出具,内部流转审批等台账资料完备、操作全程可追溯。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精准性和高效性,该县采用分类流转办理的方式,在收到相关单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根据拟考察对象、评先选优、资格审查等征求意见的不同类型,确定分办科室。承办科室围绕拟提拔或评先选优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重点内容层层把关,联合会审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强化层层审核把关制度,在承办科室形成综合意见后报相关领导审定,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责任到位,确保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该县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作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守保密纪律,扣紧责任链条。对出现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跑风漏气等行为,导致干部廉政情况误判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体检报告’,坚决防止有‘病’带‘伤’的干部提拔或评先评优的,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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