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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小小监察哨 发挥大作用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22 09:13

  “就那几户的条件,还能申请国家补贴维修?唉!”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港湾社区“清廉监察哨”的一名监督员,在和朋友聊天过程中,忽然听到这样一声叹息。

  随后,他又进一步了解了情况,原来在该地袁家坝集镇危房维修项目中,个别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竟然也申请到了危房改造资格,是村社区干部把关不严,还是有其他问题?他迅速将该条信息上报到了镇纪委、监察办。

  后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该社区副主任汪某确实在办理危房维修审批手续及后续管理中,存在不正确履职问题,按照党纪处分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漏洞,防止问题扩大,这主要得益于该地建立的“清廉监察哨”机制。自2018年10月,长安镇(高新区)从各村、社区的老党员、退休同志、热心群众、“三小组长”中,选拔83位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公道正派的同志,建立村级、组级的监察信息收集网络,并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六项工作职责、十项监督内容,以及日常的培训、交流、考核等机制。

  今年,随着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全面铺开,海宁市率先实现了全市225个村(社区)“全覆盖”,共有镇(街道)监察信息员50人、村(社区)监察联络员998人,以及“清廉监察哨”(组级监察信息员)408人经过培训后受聘上岗,成为海宁市基层正风肃纪的“前哨”和“探头”,负责监督村(社区)人、财、物重点领域的权力运行,推动“小微权力”规范使用和清廉村居示范创建。至此,也意味着镇、村、组三位一体监察体系也基本成形。

  机构成立,人员到位,监察工作面貌一新。该市硖石街道监察信息员,在危房改造项目专项监督时,一举发现某村危房改造工程计价虚高、入账凭证与实际支付情况不符,可能存在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线索,后经该市监委立案审查,发现该村干部沈某确实存在违法情形,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目前,沈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实践来看,监察工作联络站小而不小,尤其在对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的发现,可谓‘倍增器’。下一步,将在监督方式、业务培训、考核管理等方面,着力进行优化提升,使其发挥更大作用。”海宁市纪委监委干部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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