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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协同作战 严查人防系统腐败问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29 10:00

  “查处4人,其中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处理,1人批评教育;督促人防部门对19个问题自查和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督促收回前期缓交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702.24万元……”这是平湖市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介绍,为有力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该市专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人专班,从问题线索排查开始到案件查处再到问题整改,始终坚持协同作战,不仅贯通了各方监督力量,而且有力发挥了查处的综合效应。

  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该市纪委市监委统筹协调开展问题“大排查”、线索“大起底”工作。一方面,督促人防部门全面梳理56条权力清单,并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审批项目进行逐个自查,形成清单434条。另一方面,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开展2013年以来信访举报问题排查、启动专项巡察工作、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抽查……通过多种方式、多个渠道排摸、收集和挖掘了重点问题线索6条。

  “去年底,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专班、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抽调精英力量组成巡察队伍,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专项巡察、专业队伍,有助于发现问题。目前,通过专项巡察已发现问题14个,移送问题线索1条。

  为确保这一领域问题线索处置的及时性、规范性、有效性,该市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集体研判、分类办理。由工作专班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委书记、副书记报告问题线索的更新和调查进度。对于重点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则由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室直查快办、提级办理。

  据了解,平湖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开展专项巡察时,发现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窗口在办理某公司放弃包装物归集中心新建项目人防工程审核过程中,将该项目按照“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办理,对该项目应当缴纳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予以减免。巡察组将这一问题反馈至经开区后,经开区立即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今年1月,该项目应缴纳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已全部收回。与此同时,经开区纪工委在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对该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理。4月,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科工作人员朱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下一步他们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聚焦人防系统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深入分析人防系统问题产生的根源,严格督促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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