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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27 09:00

  “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对问题处置方式不当,事关干部工作作风问题。而作风建设无小事,关系的是党员、干部的形象,损害的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日前,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副镇长沈华东对分管的科室负责人黄某开展提醒谈话,黄某如坐针毡。

  此前,黄某因对待群众诉求态度恶劣,方式简单粗暴,被群众信访举报到镇纪委。镇纪委经过调查核实,证实群众反映属实,考虑到未造成不良反响,为推动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由分管领导对当事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类似的由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秀洲区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近年来,秀洲区把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突出“协同”这个关键,建立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评责的工作闭环,形成责任明晰、联动协同、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变“一人划船”为“众人划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第一种形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的有力举措。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不仅是纪委的责任,也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秀洲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党委牵头,纪委协助,班子成员紧盯分管领域责任田,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同向而行,实现“四责协同”发力工作格局。

  用好“第一种形态”,主要立足于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这是一种关心爱护,提醒干部‘悬崖勒马’、提前‘刹车’,这既是问题干部应有的思想认识,也是各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织应有的责任担当。”该负责人表示。

  如何建立健全“四责协同”落实工作机制?秀洲区聚焦解决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梳理、谈心谈话、问题抄送等机制,对管党治党问题较多的下一级党组织进行约谈,落实区级领导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检查制度,深化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建立区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反馈制度,完善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及其“回头看”机制,有效解决“如何协同”的问题。

  此外,秀洲区还运用以区级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科室(站所)评,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评,向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评,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为主要内容的“三评三报告”机制,推动层层传责任,人人有参与,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空转”和“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四责”有效协同。同时,对奉行“鸵鸟政策”、大搞好人主义、对问题半睁半闭的组织和个人,坚决严肃问责。

  今年以来,秀洲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1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4人次,其中区级机关部门、镇街道党(工)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18人次,区级机关部门、镇街道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1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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