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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打响“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战役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25 10:00

  5月21日,海盐县召开作风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既是今年海盐县委、县政府“十大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其他行动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以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干部作风建设攻坚落到位、见实效,为打造“重要窗口”中的最精彩板块,提供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该县纪委县监委制定了《海盐县2020年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把“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分解成“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专项监督”、“中心工作督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重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等16项,细分为66小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目前已完成领导干部与企业间借贷专项自查工作、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和“吃喝风”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等分解任务,确定10个企业为今年度企业廉情观测点,其他各项工作正稳步开展。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县纪委县监委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和重要群体,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通过“双随机”、蹲点深查、专项督查等常态化正风肃纪检查方式,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并重点聚焦扶贫、民生领域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挥霍浪费、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贫困对象精准识别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精准扶贫项目进度慢、资金滞留、帮扶不尽责等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同时强化上下联动,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之间开展交叉检查。今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通过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共对全县80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个。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紧抓不放。县纪委县监委实施“1+X”专项督查联动工作制度,强化党委(党组)主责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县各单位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管理的主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只治不防,越治越忙。治和防必须“两手抓”。县纪委县监委切实发挥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内问责问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干部问责问题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每月汇总上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对连续两个月出现监督处置“零报告”的镇街进行约谈,真正把监督“挺”在前面。

  警钟长鸣强震慑。海盐县纪委县监委还把典型带动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突出“严”的主基调,发挥掌上教育平台作用,通过“盐邑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案例,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原因,以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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