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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开启“驾照式”管理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25 09:00

  “落实‘指尖三务’公开不力,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不符合要求的,每例记0.5分;虚假公开或不公开的,每例记6分。”

  连日来,桐乡市各镇(街道)纪委纷纷向各村、社区解析传达“清廉村居”记分办法,要求聚焦容易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基层权力事项,围绕《桐乡市“清廉村居”记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不漏,真抓实改。

  据悉,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镇(街道)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市“清廉村居”建设,桐乡市纪委市监委联合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了《桐乡市“清廉村居”记分办法》,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负面清单制度,对全市各行政村(社区)实行“驾照式”记分考核。每个行政村(社区)设年度基准分为12分,基准记分周期为当年度,当年度记分不转入次年度记分。记分标准分为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四大块共16条记分标准。

  在该市梧桐街道三新村党委书记朱连根看来,这个记分办法指向明确,1年12分16条记分标准,条条是红线、高压线。“我们要对照记分标准,严格规范村务管理,严守纪律规矩,尤其对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扶贫惠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村级事务决策机制,成为群众认可群众满意的梧桐街道清廉村居示范点。”朱连根说。

梧桐街道三新村两委班子集中学习记分办法


  按照该办法的结果运用,记分情况将与年度村社财政补助、与镇(街道)年度考核相挂钩,与镇(街道)对村(社区)年度综合考核相挂钩。

  “‘清廉村居’记分办法是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该市石门镇纪委书记濮春海说,当下,镇纪委将要求各村(社区)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村务管理,对照记分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为清廉村居建设打下好底子。

  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分办法4方面内容16条记分标准,可谓给村社干部廉洁履职套上了强有力的“紧箍”。下一步,该市将进一步做好解析和严查工作,压紧压实镇(街道)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当地“清廉村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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