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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制度护航特困人员财产规范管理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4-09 09:33

  “养老服务中心10名特困人员,个人财产代管清单和自行保管清单都已完成填报并上报。”日前,海宁市马桥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来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对该中心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复核。

  对政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进行清单式登记,其依据是此前刚出台的《海宁市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办法》,这也是省内首个对特困人员财产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而这一制度的出台,缘由之一就是去年该市发生的一起公职人员侵吞特困人员遗产案件。

  “不翼而飞”的“特困老人”遗产

  2018年底,海宁市马桥街道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多名去世“特困老人”的遗产未按规定及时上缴,竟然“不翼而飞”。

  在街道纪委进行一番深入调查后,真相才逐渐露出水面。原来该养老服务中心原负责人陆国仙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了该中心“特困老人”何某某、李某某等人财产信息,在几名老人去世后,便利用手中掌握的存折密码,偷偷取现,放在中心小金库中,并将其中2万元与中心几名勤杂人员进行了私分。

  与此同时,为了掩人耳目,陆国仙又暗中焚毁了中心部分日常财务账本。正是这样的“暗箱”操作,导致这一问题长期未被发现,更对随后的调查工作带来了重重障碍。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马桥街道党委最终给予陆国仙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款予以收缴。

  “后半篇”文章催生一项领先制度

  “这一案件虽小,但由于事关群众切实利益,而且又涉及基层扶贫工作,影响很是恶劣”。海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为做好典型案件“后半篇”文章,该案件发生后,立即对全市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财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其列为当年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项目之一,要求相关部门积极整改。

  随后,海宁市民政等部门就此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查找问题根源,认真落实整改。同时,为彻底堵住相关制度漏洞,拟定出台了《海宁市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政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产管理的每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比如进一步细化了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人员个人财产规范化登记流程,而且还明确特困人员死亡后由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和一名村(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对其个人遗产进行清点登记,填写《海宁市特困人员遗产登记表》,并按规定进行处置等。

  海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目前,全市228名政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财产清点登记已全部完成,近期还将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复核,确保该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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