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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督”“巡”并举 念好小微权力“紧箍咒”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0-29 11:10

  “虽然错付的工程款已经成功追回,但我们要引以为戒,一定要再规范、再谨慎、再细心,绝对不能再出现这样的错误……”近日,平湖市新仓镇石路村党委书记张杰总是忍不住要给村干部们敲敲警钟,提醒大家慎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做实做细清廉村居建设。

  原来,在市委第八轮巡察中,第八巡察组在巡察石路村村级工程建设领域时,在一个项目的账目上发现了“蹊跷”。

  “在石路村平廊公路两侧墙体刷白工程中我们发现,会议纪要明确了搭脚手架是每平方米10元、涂料是每平方米12元,验收清单中明确了搭脚手架的面积是1070.08平方米、不搭脚手架是383.79平方米,但结算的时候全部按照22元每平方米来支付了,导致工程款多付了3837.9元。”第八巡察组组长范丽敏说。

  在收到质疑后,张杰立马召集施工单位负责人等,结合项目协议书、验收合同等就项目工程款进行重新计算,结果确如巡察组所说错付了工程款3837.9元。石路村立查立改,督促施工单位当天就将工程款退回村级账户。

  “是我们的疏忽导致了这笔工程款的错误,感谢巡察组的悉心指导,这既是对我们村干部的保护,也提醒我们要引以为戒,加强项目程序、细节上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张杰说。

  千里之堤往往溃于蚁穴,村级小微权力关乎的是百姓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和合”的清廉村居建设标准,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做实做细清廉村居建设监督。以石路村为例,强化农村基层巡审联动,计划通过3年对全市112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察全覆盖。去年,已完成对27个村(社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250余个,并督促问题整改。目前正在对33个村(社区)进行巡察,重点巡察村级工程项目和社区扶贫领域工作。巡察工作也为加强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加强小微权力管理的同时,也有效杜绝了“微腐败”滋生。

  农村“三资”管理一直以来是基层廉政问题高发领域。在“巡”的同时,平湖市也加强了“督”的力度,紧盯历年来通过巡察、审计、信访等发现的村级“老问题”“难问题”,监督各镇街道、村(社区)攻坚破难,加强对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倒逼各单位强化工作责任,推动解决了一批影响村居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如该市钟埭街道就突出“新官要理旧账”,明确限时销号,落实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督促村书记抓好对转制企业欠款的追缴工作,目前已成功追回两家企业拖欠长达20余年的转制欠款31.43万元。

  “我们希望通过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督’和‘巡’,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行使、明确权力的运行,将小微权力‘晒’到阳光下,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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