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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负面清单,为村级小微权力“上锁”

来源:南湖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18-11-09 15:43


最近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联丰村的宣传栏张贴上了《凤桥镇联丰村村干部廉洁履职红线“二十条”》,村民们经常驻足观看。原来,这是近期南湖区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额外”举措。


今年以来,南湖区全面部署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工作,通过走访入户、平台收集、蹲点调研等,梳理“三重三资三公开”共性小微权力清单26条,逐项绘制运行流程图,并将村(居)监会监督环节体现其中,配套小微权力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权力约束。

南湖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群说:“明确了应该怎么做,哪些绝对不能做也很关键,相较于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更直接、更醒目,也更方便群众对照监督。”

凤桥镇联丰村党委书记李正峰说:“‘20条’是对我们目前正在推行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有力补充,别看‘20条’不足千字,却句句都是高压线,实实在在地给村级小微权力上了一把锁。”

结合农村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基层作风巡察和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群众举报线索,经过梳理、归类制定的20条负面清单,涵盖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村集体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管理、个人生活纪律等方面,只要村干部和公职人员一旦越轨,即会被依法依纪处理。

那如何让20条负面清单真正发挥作用,给村干部设置的“高压线”不流于形式?

王群表示,下一步,南湖区纪委区监委还将进一步明确镇、村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职能,确保村级组织在“三治”框架下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管和群众监督作用,结合镇对村的二级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等,重点监督村干部是否存在负面清单的行为,加大整治小微权力腐败和群众身边作风问题的铲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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