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社区干部挪用公款案庭审,100多名村干部旁听!咋回事?

来源:海晏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27 16:49

“被告人王燕红,因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8月23日,海盐县人民法院旁听席上,100多名村干部正在认真旁听秦山街道落塘社区原党总支委员王燕红挪用公款案件庭审。

“用身边人、身边事来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勤廉守纪是最好的警示教育,能让大家以此为鉴,真正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金建勤说。

为了进一步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今年年初以来,海盐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办各类违纪案件的同时,持续做好纪律审查工作“案后文章”,实行“一案一分析”,落实“一案一建议”,强化“一案双查”,开展“一案一整改”,不断加强公开力度,普及日常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实现了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最大化。

“2012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燕红担任秦山街道落塘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以来,先后多次挪用秦山街道落塘社区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共计人民币331146元,其中人民币59000元用于弥补个人原因造成的落塘社区组级财务亏空,人民币53891.63元用于偿还个人银行贷款……”一组组的犯罪证据、一步步的犯罪过程,通过现场庭审观摩的形式呈现在村干部面前。

“村干部是老百姓诉求的首选通道和依托对象,在老百姓心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该理性地去看待自己的工作,看待问题的必然性,时刻让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地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时刻警醒自己职位虽小,但一样要有作为,再苦再累,我们始终要做到不忘初心,绝不做损害人民利益和国家形象的事!”庭审现场,于城镇吕冢村干部王燕发自内心感慨道。

沈荡镇永庆村陈志韦作为村监会主任,在旁听后说:“我要引以为戒,在加强工程、财务、救助类监督的同时,也要关注其他方面的监督。以严管就是厚爱的精神来履职,以严于律己、严于律人的要求来发挥好监督作用,让身边的干部不出事。”

“查办案件是‘惩’,‘案后文章’是‘治’,做深做实‘案后文章’就是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工作的治本功能,做到标本兼治。我们组织对王燕红案件进行旁听,就是想通过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警示一片的效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施国庆表示。

据了解,2018年5月,海盐县监委对王燕红实施留置,成为《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首个留置案件,该案也是目前嘉兴市用时最短的留置案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