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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监察法》学习宣传全覆盖,小阵地发挥大用处!

来源:平湖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17 17:06

近日,平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峰为市政府全体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学了《监察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并就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提出工作要求。

据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平湖市迅速组织落实,制定学习方案,建立五大阵地,多角度、多范围、多形式宣传学习监察法,确保《监察法》学习全覆盖,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建立“指尖阵地”,让学习时时在线。充分利用市纪委监委“东湖清韵”微信公众号、网站、QQ微信群等平台,开设学习专栏,定期推送《监察法》全文、释义和解读等学习内容,为干部搭建自主学习、互动学习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截至目前,共发布《监察法》释义内容55期,随时随地为广大党员干部答疑解惑、查漏补缺。

建立“宣讲阵地”,让学习入脑入心。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组建专业宣讲队伍,深入基层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送法上门,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面对面、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解读《监察法》。“今后,我们将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自学,做到真学、真知、真用,以党纪法规为准绳,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学习会后,党员干部纷纷这样表示。

建立“传播阵地”,让学习随处可见。通过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交站牌、横幅等载体,滚动播放《监察法》学习图片、视频,向广大基层群众普及《监察法》,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目前,全市《监察法》户外宣传覆盖大中型电子屏幕71处、小型电子屏(公交站台电子显示屏)250处,招贴画及横幅348处,营造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建立“比武阵地”,让学习落地深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等相关业务书籍,开展自主学习。开设“清韵讲堂”,举办《监察法》专题学习分享会,进行专题交流讨论,提高用法能力。此外,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还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监察法》知识测试和竞赛活动,以考促学,切实增强干部对《监察法》的学习理解和贯彻把握。

建立“实战阵地”,让学习发挥实效。“实践是检验学习的试金石。结合实战检验《监察法》学习效果,更能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增强专业能力。”平湖市纪委干部室有关负责人说,他们以纪检监察干部为重点,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将学习《监察法》与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通过“实战”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运用《监察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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