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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采取“四责驱动”法挺起纪律规矩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10-21 15:36

平湖市紧紧抓住两个责任“牛鼻子”,通过明责、履责、问责、追责四步曲,让基层自觉自发地严明纪律规矩。一是在四张清单中明责。建立了责任制考核和监督力指数考核相结合的双重考核机制,量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四张清单,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成七大类67小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分解成五大类36小项。二是在报告质询中履责。严格报告制度和质询制度,建立“问题事前收集、问题现场质询、问题书面反馈”工作机制,确保报告不走过场、质询不留情面。共向8个镇街道指出履行主体责任方面问题35个,提出意见建议63条;向53个部门提出主体责任方面问题242个,意见建议446条。三是在党风巡查中问责。自2010年起,探索实施“五不固定”(巡查对象不固定,巡查人员不固定,巡查形式不固定,约谈对象不固定,回访检查不固定)机制,先后对23个单位开展巡查。抓住省委巡视组来平巡视契机,建立“一个口子受理、纪委交办督办、部门联合联动、结果及时报告”的整改工作机制,省委巡视组反馈交办的6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通过调查核实,对4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1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4名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在“一案双查”中追责。注重公开曝光问题、严格纪律处分,先后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市公安局和农经局开展“一案双查”,党政纪处分4名领导,诫勉谈话2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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