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海宁市四措并举铁腕执纪保障“五水共治”顺利开局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4-05-09 15:50

今年以来,海宁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全省“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决策,以明纪律、强督查、严问责和大曝光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为全市“五水共治”工作顺利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出台“五条禁令”,严明工作纪律。把严明纪律作为保障“五水共治”顺利开局的首要条件,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关于确保“五水共治”、“无违建”创建顺利推进的五项纪律要求》,对领导干部、“河长”、部门单位、属地政府、执法主体、全体党员干部等六种对象,分别明确严禁说情打招呼、散布负面信息、干扰工作、推诿扯皮、执法不严、拒不整改、“走秀”做形式等五条禁令。同时规定,对于违反“五条禁令”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开展强力督查,形成高压态势。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中优选63名干部,组建29个督查组,分别由市纪委常委或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深入到全市12个镇(街道)和6个重点责任部门,按照“日日有督查、晚晚有报告”的要求,通过“不打招呼巡河道、突击检查督履职”的方式,对“五水共治”有关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督查。开展督查半个月以来,共派出督查组143批次干部268人次,入户核查563户次,共发现问题96个,提出督查建议115条。

三、及时刚性问责,促进履职到位。突出问责处理,市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五水共治”问责调查工作组,对上门督查、媒体曝光、信访举报等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照“五条禁令”等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半个月来,该市因河道污染问题已对6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口头效能告诫、扣发奖金等处理,其中对某街道党委书记进行了口头效能告诫和扣发5000元奖金。通过快速化的刚性问责,全市党员干部对“五水共治”工作的履职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四、媒体持续曝光,浓厚“零容忍”氛围。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外,还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并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持续跟踪报道。截止目前,该市通过《海宁日报》、海宁电视台等媒体,对14个“五水共治”方面的问题涉及到的7名党员干部进行点名曝光,对2起科(局)级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在机关和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全市以“零容忍”推进“五水共治”的氛围更加浓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