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1月下旬,对全市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直机关工委、财政局党委、建设局党委、农业农村局党委、统计局党组、综合执法局党组、总工会党组、妇联党组、科协党组、工商联党组、红十字会党组、档案馆党组。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
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联系方式
电 话:0573-85061112(市委巡察办);
电子邮箱:xunchaban@pinghu.gov.cn;
邮政信箱: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141室,邮编314200。
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