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中共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16:4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30日至7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9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深刻把握整改要求,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坚决做到不遮掩、不回避,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批评教育4人,清退资金17.58万元(市区两级),建立完善制度24项。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重要精神不够重视”问题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2023年累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1次。

  (二)系统学习党中央、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精神。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制度。出台《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全面打造城乡融合发展市域典范的实施意见》等“三农”综合性文件。强化基层调研,形成8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二、关于“推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制定《市委书记、市长2023年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及分工》《关于2023年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意见》。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并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乡村振兴述职评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抓好乡村振兴督查。

  (二)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牵头抓总职能。深入分析乡村振兴考核结果,形成考核复盘报告,全面分析短板和不足,提出完善市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意见建议。定期召开乡村振兴考核指标调度会,落实月晒季比和工作提示函制度。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下发《关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空间落地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强化农业建设用地和农业设施用地保障。

  三、关于“实施乡村帮扶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印发《嘉兴市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十法”实施方案》,推广“抱团共富”法、“特产赋能”法等十项重点举措,2023年内新增“飞地抱团”项目9个,共富体项目28个,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造血能力。组织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责任。

  (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增长。全面深化农民“共富十法”,新建“共富体+”项目15个,新增盘活闲置农房5278宗,累计组建强村公司145家。强化低收入农户帮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2023-2025)》,全市低保标准提升至1135元/月。

  (三)提升“飞地抱团”共富效应。专题调研“飞地抱团”项目,形成全市“飞地抱团”项目名单库。加强项目监督指导,规范强村公司运行,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扩大“飞地抱团”项目覆盖面,努力提高项目出租率和回报率。

  四、关于“实施乡村建设政策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嘉兴市建设和美乡村示范片区高质量推动农村全域美丽行动计划》,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对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和美乡村示范县、未来乡村开展验收。制定《嘉兴市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开展全域和美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和管护,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二)全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6.56万亩。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19万亩。压茬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全市8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全部开工,总体形象进度走在全省前列。

  (三)全面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制定全域和美乡村(未来乡村)生活圈建设导则2.0版,建设完成24个省级未来乡村。嘉兴“千万工程”“未来乡村”工作受到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头版头条刊发报道。深入推进儿童友好乡村建设,公布南湖区联丰村等18个儿童友好乡村建设试点单位。

  (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制定新一轮乡村人才振兴扶持政策和操作细则,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全市累计开展农民实用人才培训5135人次,高素质农民培训1637人次。开展农民学历教育,完成第十六届农民大学生招生工作。举办农业创业创新大赛、农创客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提高乡村人才综合素质。

  五、关于“实施乡村产业政策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准帮扶农业龙头企业。召开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座谈会,局班子领导带队赴农业企业开展指导服务。制定印发《培优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加强宣传推介,组织60多家企业参加专业性展会及展示展销活动。

  (二)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园建设。做好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指导和服务,海盐县湖山现代农业园区成功列入创建对象。制定《关于加快“一县一品”建设推进区域特色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农业招商,年内全市农业经济开发区共引进亿元项目18个,新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7家。

  (三)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召开全市种业振兴行动成果展,参展省种业博览会,展示嘉兴本地200多个特色品种。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新认定5个市级种质资源圃(库)。深入实施种业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社会组织投身乡村振兴力度。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吸引社会资本下乡投资,新增美丽乡村业态项目76个、四星级农家乐19家。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开发、加快美丽经济转化。制定印发农业投资项目补助政策实施细则,14个项目纳入2023年市级农业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六、关于“实施乡村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承办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创新农业标准地改革模式,秀洲、桐乡入选省首批六大农业标准地改革典型案例,全市建成农业标准地项目52个。推广“蓝领公寓”等闲置农房激活模式,全市累计激活闲置农房3.8万宗。

  (二)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市293个行政村已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各县(市、区)均已制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试点工作方案。探索性开展强村公司审计工作,已对12家强村公司开展审计。召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红调度会,提高股份分红村覆盖面,2023年度分红村比例超40%。

  七、关于“农业产业技术改造补助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完善技改补助实施细则。出台《嘉兴市级农业主体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实施细则(修订)》,进一步明确技改补助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常态化组织条线工作人员开展技改补助政策学习,规范项目申报、审核操作流程。

  (二)严格审核技改补助项目。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人员对享受农业技术改造补助企业开展材料重审和实地核查,收回存在不符合补助标准的财政补助资金。召开技改项目补助集中讨论学习会,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八、关于“部分政策论证不够充分、实施效果存在一定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政策。完善低收入农户产业扶持政策操作实施办法。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低收入农户相关补助工作的通知》《嘉兴市低收入农户增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低收入农户扶持力度。

  (二)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制定印发《嘉兴市级农业绿色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稻渔综合种养等补助政策。联合县(市、区)加强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指导,举办稻渔种养技术培训三期。召开全市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加快稻渔全产业链发展。

  九、关于“聚焦各类监督检查反映乡村振兴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关于市区支持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操作细则》,编印《嘉兴市乡村人才政策汇编》,借助乡村振兴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加大乡村人才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出台《嘉兴市领军农创客认定办法》,在创业担保等方面给予补助,全方位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树牢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坚持以上率下,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三是增强成果转化,推进“三农”工作。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为加快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2872620;邮政信箱:嘉兴市花园路758号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