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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8-12 15: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4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5日,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叶忠华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要求针对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严肃整改、长效落实。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2月5日,经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审核通过,市公安局党委正式出台巡察整改方案。2月8日,市公安局党委召开2020年度党委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局党委及班子成员逐一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开展了坦率真诚的相互批评,对正确把握整改要求有了进一步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市公安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一把手”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分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配套巡察整改方案建立起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期限,推动落实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落实。实行销号式管理,逐一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31条意见,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中,采取问责措施10人次;新制定制度16项。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出台《关于支持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牵头嘉兴、苏州、上海金山、青浦等四地公安机关签订“四方协议”,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在省际公安检查站推行实施“一点两检”模式,实现过往车辆“只检一次”。开展“环太湖”刑侦协作,建立重大刑事案件跨地域协作和同步上案工作机制。借助相关信息平台实现长三角地区户口准迁证、迁移证的信息查询和电子化互认;推行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联审联办。在嘉善姚庄建立全省首个一站式涉外服务综合体,开设示范区内首个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

2.高标准完成市县两级10个维稳防控中心组建,组建全市维稳防暴小队800人队伍,按要求完成装备建设。每月召开一次110指挥调度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指挥长工作例会。组织开展维稳专业队、预备队集结拉练演练,有效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3.深入推进反诈人民战争,反诈人民战争被市人大列入2021年全市“十大民生实事工程”。推动各镇(街道)建设一支专业反诈宣讲团,专司反诈宣传防范工作。依托市局侦查(反诈)中心,对现发新型案件开展常态研判和大数据精准预警反制工作。在全市推广在线反诈系统,全面提升止损止付速度。


二、关于“党委议事决策机制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中共嘉兴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议事范围、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采购或资金使用1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党委会集体审议,特别是针对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强可行性研究。

2.根据修订完善的《中共嘉兴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上级指定事项必须上会讨论,一般性业务工作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3.高质量召开市局党委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集体共自查五个方面15个问题,班子成员共自查146个问题,班子成员之间共提出互相批评意见36条。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均参加了分管部门或所在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三、关于“思想理论建设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尤其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理论的系统学习。改进党委政治理论学习方式方法,将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2020年中心组学习成员共完成学习心得27篇,交流发言49人次,撰写14篇高质量调研文章,并把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2.党委带头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各部门认真落实“每周一学”机制,发放并使用个人专用政治学习笔记本。严格民警8小时以外管理,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下发廉政短信警示提醒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及时转发省公安厅有关重大违纪违法情况通报。机关各支部高质量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3.成立全市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9项主要职责。强调保密纪律以及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对微博、微信等公安自媒体信息发布的内部审核工作。


四、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2021年1月至2月开展的30名机关中层干部和县(市、区)局领导班子交流配备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要求,确保了选拔任用的公正、平稳、高效。

2.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明确的机构和科级岗位规范科级职务名称设置和配备干部。严格领导干部兼职清理,严格落实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察组对新任命21名中层干部开展试用期满考察,并报市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正式任职。

3.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中层正职干部以及关键敏感岗位、重要执法岗位任职交流。2021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5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或到龄免职;6名县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到市局任职,同时6名市局中层干部到县(市、区)局任职;对4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3人到龄免职,1人进行交流。拓宽优秀人才进入渠道,加大力度面向“双一流”高校选调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或从人民公安大学、刑警学院等部属公安院校定向招录特殊人才。2020年,录用“双一流”高校选调生4名。2021年,拟录用7名“双一流”高校选调生。


五、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市局机关各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对市局机关党组织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开展检查,利用“红船云”智慧党建系统开展网上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2.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强化对党员档案材料的审核把关,规范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

3.在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改选后,及时调整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联系支部。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受处分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36条办法”,深入开展反“四风”建设专项整治,举一反三,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全体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务接待规定的学习,规范津补贴发放和公务接待,建立长效机制。

2.坚持精文简会,严格会议申报审核、控制会议规模,对上级已经部署的工作,尽量以续会形式结合嘉兴实际作强调,每次续会不超过30分钟。建立完善局领导常态下访、接访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领导每月固定日期开门接访。

3.出台“解决形式主义、减负基层民警”31条措施,营造实干担当氛围。严格落实《民警加班考勤调休管理办法(试行)》,市局对下督导检查统一由警务督察支队统筹组织。严格执行《内部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嘉兴市公安局慰问工作暂行规定》。


七、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层层签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书,完善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纪实制度。

2.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协会监管,市保安协会实建立健全财务报批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原保安协会出纳赵某挪用资金案已由秀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涉案资金依法处理。

3.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制约:一是健全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议案和下行案件双人审核机制;二是制定出台票据管理办法、废旧机动车号牌回收管理工作规范、科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车驾管业务风险预警管理制度、数字证书使用管理规定等5项交管领域专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开展内部专项督察;三是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减少执法办案民警风险隐患。加强对民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实行民警(职工)个人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整合纪检督察审计力量,强化内部监督和内部巡查。修订完善《嘉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力度。


八、关于“资产资金管理还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将2015年以来闲置房屋对外出租的租金盈余全部上缴国库;将常秀街相关房产转入市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产生的房租收益全部上缴国库。因政策层面前期无法处理的3套房改房配套自行车车库,已作移交处理。

2.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嘉兴市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嘉兴市公安局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额资金使用监管,对单次金额少、业务次数多的项目进行统一采购。对宣传视频拍摄制作,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入围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统一合同文本,规范支出。

3.对市局机关账龄5年以上往来款按规定上缴财政、核销或纳入市局本级2021年自筹收入;对到期保证金均已办理退还手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九、关于“对下属单位(协会)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对下属4个协会(基金会)的常态化审计监督力度,升级“嘉兴交警”微信公众号违法处理、通行证办理等功能,打造驾驶员网上服务之家。加强对协会(基金会)财务监督,将见义勇为基金会、保安协会等财务管理纳入警务保障处,实施统一核算,并建立协会财务岗位定期轮岗制度。

2.严格执行《嘉兴市公安局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市局相关账户全部实行公款竞争性存放。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专人定期对公安局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社会团体银行存款进行监测。

3.规范在押人员随身物品保管,对9名市看守所原在押人员随身物品问题全部依法依规处理。规范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个人存放现金,对超限额存放的联系家属进行退款,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对家属汇款与余额总数进行查询,对超过3000元的一律退回。出台《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免记分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排查驾驶证免记分权限管理账号,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开展异常数据监测,以信息化管理加强交通违法数据监管。加强涉案车辆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存量,实行分区域停车管理,确保帐实相符、底数清晰。加快扣留车辆公告清理进度,已对公示期满的扣留车辆依法依规处理。


十、关于“项目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采购活动,对2016-2020年9月信息化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非公开招标方式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信息化项目操作流程管理的通知》,研发并启用科技项目管理平台,自2021年起,对所有信息化项目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执行,实现信息化项目采购和操作全生命周期管理。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凡单项工程预算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均需形成科学、可行的设计方案,并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完善招标程序,注重招标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造价咨询和审价咨询服务单位分离,确保审价的公平性和独立性。

3.加强工程财务管控,配备专门的工程财务管理人员,严把财务支付审核关。特警指挥管理平台项目已通过项目验收,靶场工程已完成竣工决算。

4.落实对市公安局应急联动救援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研发并启用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全力维护国家利益。


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思想建设,铸牢对党忠诚警魂。强化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第一议题”,健全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强化担当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自觉对标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推动嘉兴蝶变跃升的新定位,聚焦打造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区的新目标,以纵深推进现代警务模式建设为支撑,持续推进“八大工程”三年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加快构建完善全周期闭环管理的警务运行机制,全力打造中国最平安城市,建设群众最满意队伍。三是坚持民本情怀,护航发展保障民生。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不满意、认不认可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平安创建、“三服务”活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在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和车辆驾驶员服务等方面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助力党委政府引智引才。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清廉实干团队。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防“四风”反弹,把更多的时间用在抓落实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体推进“四责协同”,切实盯住防好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绷紧全警拒腐防变这根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1292532;邮寄地址:嘉兴市展望路333号,电子邮箱:jxsgaj@qq.com

中共嘉兴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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